□ 本報記者 侯建斌
意外傷害目前已成為兒童致死的第一位因素。資料顯示,2019年,我國兒童傷害的死亡率是11.4/10萬。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是我國1歲至14歲兒童的第二位傷害死因,15歲至19歲青少年的第一位傷害死因;每年約有2.2萬名0歲至17歲未成年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致傷,死者中三分之一死於乘車過程。
如何保護兒童遠離道路交通傷害?國務院前不久印發《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以下簡稱新“兒童綱要”),新增“兒童與安全”領域,並將“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作為該領域的主要目標之一。
多位專家表示,新“兒童綱要”將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納入主要目標,並給出具體的策略措施,對推動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更好地保障兒童出行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保障兒童道路交通安全
新“兒童綱要”新增“兒童與安全”領域,並承諾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兒童傷害死亡率較2020年下降20%。
在近日舉辦的“保護兒童遠離道路交通傷害”研討會上,參與新“兒童綱要”制定的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兒童工作處副處長曾國強介紹說,之所以新增“兒童與安全”領域,一方面說明我們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兒童為本,把兒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是堅持問題導向。
“在編制新‘兒童綱要’過程中,我們開展了深入調研,透過座談、訪談的形式廣泛聽取部門、專家學者、基層兒童工作者、廣大兒童和家長的意見,大家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之一就是兒童傷害導致的死亡和殘疾,這已經成為影響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因素。”曾國強說,而相關研究和國內外實踐經驗均表明,兒童安全問題可防可控。
也有專家表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兒童乘車時能夠正確使用與他們年齡、身高相符的安全座椅,就能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資料顯示,嬰兒正確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風險可降低70%;幼兒正確使用安全座椅,死亡風險可降低超五成。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傷害防控與心理健康室主任段蕾蕾認為,相比新“兒童綱要”中的其他目標,關於兒童安全座椅的目標尤其明確具體,將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兒童安全頭盔都寫入目標非常不易,也更加凸顯了這個目標的重要性。
除提出上述目標外,新“兒童綱要”在“兒童與安全”領域還提出了許多針對性很強的策略措施。
據曾國強介紹,新“兒童綱要”在“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的策略下,明確了包括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機動車反光標誌、完善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產和銷售監管等多個具體的措施,可操作性很強。
“國務院釋出新‘兒童綱要’以後,各省還要釋出各省的兒童發展規劃。新‘兒童綱要’作為國家的重大制度,釋出後還會有一套相應的監測和評估制度來保障落實。”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認為,從這個角度看,新“兒童綱要”將使用兒童安全座椅這樣一個具體內容納入其中,對推動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更好地保障兒童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明確罰則以及相關標準
嚴格執法加大懲處力度
新“兒童綱要”出臺後,如何推動落實?如何進一步保護兒童乘客的生命和健康權?對此,與會專家從不同角度提出建議。
在立法層面,佟麗華認為,今年6月1日實施的新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今年3月公安部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中都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要求,但未成年人保護法缺少相應罰則,未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可對此進行補充。
其他與會專家也提到,今後立法中應明確罰則並加大執法力度。“立法中應明確罰則,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怎麼辦?應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安徽省青聯常委姚煒耀認為,對於家長主觀上圖方便或認為風險可預防,而故意不使用安全座椅的行為要進行處罰。
佟麗華還就如何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立法”提出了相關立法技術建議。比如,應當明確兒童安全座椅使用者的相關標準。
“此前上海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提出不滿4週歲的兒童要使用安全座椅,這與公安部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徵求意見稿)中‘不滿140釐米’及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不滿135釐米或者不滿10週歲’存在矛盾。”佟麗華說。
佟麗華提出,此外,關於是按照年齡還是按照身高來規定不能乘坐副駕駛也沒有明確標準,未來這些問題都應從法律層面予以明確。
安全座椅質量參差不齊
多措並舉嚴把質量關口
近年來,兒童安全座椅質量問題也備受關注。
2019年釋出的《中國兒童道路交通安全藍皮書》顯示,2017年,中國兒童安全座椅產品的抽查合格率僅為71%。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監督抽查27家企業生產的27批次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產品,其中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
姚煒耀也曾發現,網上最便宜的兒童安全座椅僅售50多元,結果買來後發現這一產品就是簡易的兒童坐墊,根本起不到保護兒童乘車安全的作用。
此外,曾國強在基層進行兒童傷害調研時發現,一些基層工作人員對兒童傷害保護意識也比較薄弱。
為此,姚煒耀呼籲,市場監管部門對於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相關表述的產品以及其他假冒兒童安全座椅的產品,應加強監管。並且今後在駕駛人資格考試中,要進一步提升關於兒童安全座椅的試題比重,讓駕駛人在學習交規時就明白兒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增強安全意識。
“家長要給兒童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生產兒童安全座椅的廠家更要講良知,要保障產品質量,讓家長用上質量合格、能有效保護兒童生命安全的座椅。對生產假冒偽劣兒童安全座椅的企業,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大監督處罰力度。”佟麗華說。
段蕾蕾則建議,加強資料分享、分析、利用、評估,進一步完善兒童傷害監測評估體系,透過監測資料分析瞭解兒童傷害狀況,提升兒童傷害急救能力,降低兒童傷殘率和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