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保護法草案二審 擬建立長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 (記者 高敬)作為我國第一部流域專門法律,長江保護法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草案二審稿充實、完善了有關長江保護的保障支援和監督措施,從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鼓勵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基金等方面,完善長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草案二審稿規定,國家建立長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國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對長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源頭和上游的水源涵養地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予以補償。國家鼓勵長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方人民政府之間開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國家鼓勵社會資本建立市場化運作的長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基金;鼓勵相關主體之間採取自願協商等方式開展生態保護補償。

同時,草案二審稿規定國務院和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大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的財政投入,並規定國家實行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長江保護工作做得不到位怎麼辦?草案二審稿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對長江保護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群眾反映集中的地區,可以約談所在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是保護長江的一件大事。草案二審稿對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工作、嚴厲打擊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捕撈行為作出規定,並在漁業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對違反禁捕規定的行為加重處罰。

此外,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中反映突出的違法行為,在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草案二審稿對違反岸線管理、生態環境准入、總磷汙染控制、危化品運輸等管理規定的行為,有針對性地增加處罰方式,並加大處罰力度。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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