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本才被雙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9日訊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本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本才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對本職工作不擔當不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多人安排工作,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破壞司法公正;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專案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本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本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張本才簡歷
資料圖 圖源:新京報
張本才,男,1967年5月生,漢族,山東臨沂人,中共黨員,1990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學學士,高階編輯,二級大檢察官。
1986年9月山東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91年3月起歷任中國檢察報社記者、編輯、副主任、檢察日報社總編輯助理、總編室主任;
1999年4月起任最高檢政治部宣傳部部長;
2004年2月起任檢察日報社總編輯、黨委書記、社長;
2011年9月起任最高檢計劃財務裝備局局長;
2013年1月起任最高檢辦公廳主任;
2016年1月起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22年6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