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印發檢察聽證規定:聽證員獨立發表第三方意見

最高檢印發檢察聽證規定:聽證員獨立發表第三方意見

釋出會現場 攝影:鍾心宇

光明網10月20日電(記者 劉洋)2020年10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檢察聽證 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可信”新聞釋出會,通報制定印發《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以下簡稱《檢察聽證規定》)及典型案例的有關工作情況,釋出檢察聽證工作典型案例,並回答記者提問。

檢察聽證是檢察機關在案件審查過程中,透過組織召開聽證會的形式,廣泛聽取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人士中邀請的聽證員以及案件當事人、辯護人、相關辦案人員等其他聽證會參加人意見的活動。

以往檢察機關在審查辦理案件時,主要以書面審查為主。而聽證這種方式,更有利於檢察機關全面聽取各方意見,既包括各方當事人及其辯護人、代理人的意見,也包括相關辦案人員的意見,尤其是聽證員獨立發表的客觀、中立的第三方意見,能夠幫助檢察機關更加客觀準確地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依法公正地對案件作出處理決定。

聽證有利於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以“看得見”“聽得到”的法治形式,真正贏得人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援。能夠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消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及社會公眾對司法辦案的疑慮,解開當事人心結,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今年1月至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對13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地方三級檢察院對16354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在組織的聽證會中,公開聽證13970件,佔85.4%,不公開聽證2384件,佔14.6%。

1月至9月,地方三級檢察院共邀請聽證員36850人次參加聽證會。多數聽證員同意檢察機關初步處理意見的12858件,佔聽證案件總數的78.6%。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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