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有消費者舉報稱,某餐廳為顧客免費提供的醋瓶內生蟲。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透過調查取證,依法向該餐廳作出《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擬對該餐廳罰款5萬元。該餐廳承認醋瓶生蟲,接受處罰,態度誠懇,但表示處罰過重,疫情期間經營不良無力繳納罰款。雙方爭議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本案由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向延吉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為積極履行行政檢察法律監督職責,依照最高檢及上級院發揮行政檢察職能化解爭議矛盾的指示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延邊州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聯動協作機制》,2022年1月14日,延吉市人民檢察院針對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餐廳行政處罰一案召開了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基本案情,與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行政相對人的行為性質、情節輕重及適用法律裁量幅度進行討論。經過討論,確認了行為人的違法事實,但在裁量幅度上,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案違法行為情節較輕,因此適用從輕處罰的法律規定罰款5萬元。承辦檢察官介紹:據調查,該餐廳自經營以來一直信譽良好,此次違法行為系初犯,事發後積極向顧客退還餐費並提出去醫院檢查,且未產生嚴重危害後果。受案後,檢察官突擊檢查了該餐廳的衛生情況,證實其已經加強了管理,能夠主動改正違法行為。因受疫情影響經營面臨困難,因此承辦檢察官認為,該案可以適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程式,為切實開展護企安商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保障民營經濟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相關規定,該案存在可以減輕處罰的情節。聽證員在聽取整個案件化解經過後表示認可,認同檢察機關從根本性解決爭議糾紛的工作方式,希望儘快簽訂化解協議,使案件得以真正解決。
會後,延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對其減輕處罰,並進行警示教育。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高度重視,將慎重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餐廳負責人表示吸取教訓,日後加強管理防範未然,並將積極繳納罰款。至此,該案糾紛得到徹底化解。
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檢察院將堅持做好“六穩”、“六保”,為民營經濟保駕護航,為民營企業辦實事、辦好事,堅持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檢察監督理念,充分發揮行政檢察法律監督優勢,有效解決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爭議矛盾,既要保障法律有效實施,又要保障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和獲得感。(通訊員:李易宣)
【來源:延邊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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