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啟當事人的心門
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 曠昌政
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 曠昌政
老舊的房門緊鎖著,我和屋裡的老人隔著門對話:“喻婆婆,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了,要求您搬離這個屋子,您開開門,我們好好談一下嘛。”
“談啥子談,沒得啥子好談的,要我搬,除非我死了。”空中陰雨綿綿,門後的老人態度冷酷,面前這道門猶如老人的心門,該如何讓它開啟呢?
這是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該案的執行請求非常簡單——要求被執行人搬離房屋。但仔細一看,被執行人喻某已年過八旬,高齡被執行人案件非常棘手,處置不當可能會產生不好的執行後果。涉案房屋原是喻婆婆的兒子、兒媳共同所有,後來兒子兒媳因感情不和選擇離婚,房子被分割給了兒媳楊某,而喻婆婆已經在這個房子裡住了18年了,便拒絕交出房屋,故前兒媳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獲勝訴,隨後申請強制執行,期望其物權得到合法保護。
我給喻婆婆打了好幾次電話,想勸她主動履行,但喻婆婆態度堅決,稱該房屋原本就是其子所有,自己也已經居住多年,當然有理由繼續住在那裡。電話溝通無效,我和同事們便驅車前往涉案房屋所在地,希望能與喻婆婆面談,當喻婆婆得知來的是執行幹警後,堅決不願開門,牴觸情緒嚴重。
眼見執行陷入困境,我們突然想到村委會的工作人員可能和喻婆婆比較熟悉,便邀請村委會主任參與執行,協助法院工作。
“喻婆婆,你把門開啟嘛,有話進屋談,外面下著雨,好歹上門是客,安根板凳招呼下總沒得錯嘛。”聽到村裡張主任的叫門聲,喻婆婆終於打開了房門。我們幾人圍著茶几坐了下來,從與前兒媳的紛亂糾葛到好聚好散頤養天年,從事理到法理,反覆溝通交流之後,喻婆婆逐漸理解了為什麼要搬離這裡,也理解了法律的權威,表示願意換個住處開始新的生活。接下來的幾天,我為喻婆婆找到了可以租住的房屋,生活便利,樓層也不高,喻婆婆承諾一週之內就搬離老屋。
前段時間,我再次撥通了喻婆婆的電話。電話那頭,喻婆婆顯然已經適應了新生活:“我已經住到了新的房子裡,我兒子給我交房租,現在一切都挺好的。”
這件小小的強制執行案件,沒有數額巨大的標的,也沒有複雜繁瑣的執行過程,卻讓人印象深刻。只要我們願意多一些溝通、多一些耐心、多一些理解,將理性的法律與溫情的人間煙火相結合,千千萬萬執行案件當事人那道緊鎖的心門就能打開了。
(本報記者 劉 洋 本報通訊員 劉 欽/整理)(劉 洋 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