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重點提倡環保,所以相關的公司就發大力開始研發和生產新能源動力的車子。其實電動車也很環保,不過如果沒有規範化管理的話,安全係數會相對較低一些。但電動車也不失為一種很好的交通工具。小李平時就會騎電動車,不過在3個多月前,她被另外一輛電動車給撞飛了出去。據說對方騎的是一輛大型的電動車,屬於無法上牌的那種。
當時小李和朋友兩人去附近的景點遊玩,在返回的路段上,一輛從後面飛馳而來的大型電動車,超車時把小李給撞飛了出去。當時小李受傷嚴重,她的朋友在後面看到了這件事的全過程。後來小李朋友報了警,交警也下了事故判定,系大型電動車司機的全責。對方當時派了一名助理來協助處理此事,對方承若給予醫藥費等賠償。經過了3個多月的治療和休息,小李得以康復,但是對方卻拒絕賠償。至於原因,對方說了一句:“你自己心裡清楚”。
透過小李的介紹,小編對此事進行了簡單整理,詳情如下:
1、據小李告知,對方是一名外國人,應該是義大利的,年齡大概有60多歲,是杭州某公司的負責人。
2、該事故,對方屬駕駛的是一輛超標電動車,並且是在超車時撞到了小李。小李先後兩次被診斷出骨折,第一次診斷出一處骨折,第二次診斷出兩處骨折。
3、當時交警下的事故判定是對方全責,當時對方的助理承若賠償小李的所有醫療費用和誤工等費用。小李治療和休息總共花了2個多月,醫藥費花了近萬元。
4、最近小李拿著醫院開具的醫藥費發票和3張“門診病假證明書”,去找該助理索要賠償,但是遭到了對方的拒絕。對方看到小李的病歷和相關證明後拒絕給予相應賠償,只認可她只有7天的休息假期,並且他還質疑小李出具的相關證明的真實性,還給了小李一句話:“證明怎麼來的你心裡清楚”。
5、小李出具的證明有:其中一張為第一家小診所的建議休假一週的證明,另外兩份為浙大附屬二院開具的,兩張分別為1個月;另外的則是相關的醫藥費發票。
6、對方不認可她在浙大附屬二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和醫藥費證明。對此,小李表示,此前在第一家小醫院治療時,對方並未檢查出她還有另一個部位出現骨折,所以開具的休假證明才只是7天。而後續她去浙大附屬二院複查的時候,才被查出有另一處骨折,且還比較嚴重,所以醫生才給她開具了2個月的休假證明。
7、從小李提供的證明材料來看,上面有醫生的簽名,且蓋有醫院的章。也就是說,這份證明材料是真實有效的。
以下是記者現場採訪時的詳細情況:
1、因為對方拒不接受賠償,所以小李只能無奈的找到當地的媒體來進行採訪曝光,希望有記者的介入後能夠得到應有的賠償。記者在瞭解到這件事情的情況後,想給該助理打個電話確認情況,可沒想到對方始終都不接聽。
2、記者又陪同小李一起來到了轄區的交警大隊,當時執勤的方警官正好在。方警官對此事進行了簡單介紹,並表示所有的醫療費用都是由對方承擔。至於小李遇到的情況,方警官表示後續會幫忙介入協調,如果對方還是不願意承擔,他會把對方的詳細資訊交給小李,讓小李去走法律途徑解決。
小編想說的:
1、這件事情上能夠很明確的是對方需要承擔全部責任。另外小李出具的證明材料也是能夠確定是真實有效的。那麼這樣看來,對方拒絕承擔責任就顯得非常的不合理。
2、雖說電動車很節能環保,但是也得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不要駕駛超標類電動車。因為,這類車輛的動力較大,對駕駛人員的安全有一定隱患。尤其是在人多的地方,更容易出事。
3、雖然咱們是一個開放型的國家,也歡迎外國人前來創業或投資。但是這件事情對方的處理,真的讓人有點忍不住想大罵一番了。你們來,我們歡迎,但是至少得遵守我們的法律法規才行!
不知道對於此事大家會持怎樣的看法呢?你們覺得對方的做法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