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記者從合肥市場監管部門瞭解到,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冷盤被罰款。其中,包河區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因無資質在外賣平臺上售賣涼拌黃瓜,被處以5000元罰款;廬陽區又馳餐飲店也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記者注意到,在池州一論壇上,也有餐飲店老闆發帖反映,稱自己在店內“拍黃瓜”做冷盤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5000元。
“拍黃瓜”為何會被處罰5000元?餐飲店要想製作冷盤銷售需要辦理哪些證件?需要哪些手續?7月27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資料圖據ICphoto
合肥市場:
多個餐館因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千元
今年2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曾關注合肥市包河區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無資質在外賣平臺上售賣涼拌黃瓜的事情。經包河區市場監管局查明,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但《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專案沒有冷食類食品製售。當事人未經許可在網路平臺上經營冷盤,違反了《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構成未經許可經營冷食類食品的違法行為。包河區市場監管局最終決定對當事人予以沒收違法所得244元、罰款5000元的處罰。
售賣涼拌黃瓜被處罰的事例不只這一起,記者注意到,2021年10月,合肥市市場監管局也下發處罰決定書,經調查,合肥市廬陽區又馳餐飲店現場進行冷盤製售,但該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中經營專案為:預包裝食品(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製售,經營專案中無冷食類食品製售、生食類食品製售。而該店銷售的冷盤有:“涼拌黃瓜“、“涼拌西紅柿“、“鹽水毛豆”。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當事人超過許可的經營專案範圍從事食品經營。鑑於當事人符合減輕處罰情節,對當事人罰款5000元。
池州店家反映:
“拍黃瓜”做冷盤被罰款5千元
近期,在池州一論壇上,也有餐飲店老闆發帖反映,稱自己在店內“拍黃瓜”做冷盤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5000元。“我在九華山山下開了一家小飯店,一間門面太小,沒辦法做起了外賣,誰知道開業一個多月就被舉報‘拍黃瓜’。”據該飯店負責人稱,該店因此事被舉報後被青陽市場監督局處以警告,但此後舉報人繼續向池州市場監督局舉報,青陽縣市場監督局依法對該店處以罰款5000元。該負責人懷疑自己遇到“職業打假人”,並稱希望各位同行要注意,杜絕此類事情發生,並表示一個小飯店拍個黃瓜被罰5000元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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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相究竟是什麼樣的?7月27日,記者從青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上看到,2019年9月16日,該局收到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份《行政複議決定書》,要求該局依法重新辦理一投訴舉報人對青陽縣臨前鎮大廚小爐餐館違規經營“拍黃瓜”的舉報事項並對投訴舉報人作出答覆。當日,該局依法對此餐館涉嫌超過許可的經營專案範圍從事食品經營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
經查,該餐館超過許可的經營專案範圍從事冷食類食品:“拍黃瓜”經營,貨值金額為15元。鑑於該餐館在案發後積極配調查,積極整改,未造成嚴重危害後果,屬於初次違法,該局責令涉事餐館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擬沒收違法所得15元,並處5000元罰款。
執法部門:
無法認定舉報人為職業打假人
飯店裡“拍黃瓜”為何被罰款5000元?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輾轉找到負責此次案件的喻姓執法人員。雖然時間過去比較久,但該執法人員對這件事印象比較深刻。“我記得當事人是九華山山下的一個飯店,舉報人是來九華山旅遊,在居住的酒店內點了外賣。”喻姓執法人員回憶,當時舉報人稱自己吃了不乾淨的飲食肚子不舒服,矛盾焦點就指向製作的黃瓜冷盤。“我們調查發現這個店是沒有冷食許可。”據其介紹,接到舉報後,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對餐飲店做出了警告的處罰,但是舉報人繼續投訴,市場監管部門還為此召開了專題討論會,“當時就怎麼處罰進行了充分討論,因為這個情況(無許可製作冷盤)也不是一家、兩家。”
最終,執法人員經過綜合調查發現,舉報人的消費事實已發生,下單支付、送貨、使用全程都有證據證明,另外消費者表示吃完之後身體很不舒服,所以最終決定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涉事餐館罰款5000元的處罰。
據該工作執法人員介紹,事發時當事人也提出舉報人是不是“職業打假人”的疑問。“是不是職業打假人,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判斷。”該執法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一個舉報人在本區域內連續投訴多家商戶,或者對某一個商戶有不同型別的投訴,並且要求額外訴求,執法人員就會綜合考量是不是惡意投訴。但如果是單次的投訴就沒有辦法確定是不是惡意。該執法人員表示,此件投訴事件,並未發現舉報者有惡意舉報的行為,無法認定為職業打假人。
監管部門:
餐飲店製售冷盤需要辦理冷食類許可
飯店裡若製售冷盤需要辦什麼證件?都有哪些要求?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安全監管處處長戴芙蓉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餐飲服務提供者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申請經營專案,若製售冷盤需要有冷食類食品製售許可。“很多規模較小的餐飲店一開始在申請許可的時候,可能並沒有在經營專案內增加冷食類食品製售。”戴芙蓉介紹,餐飲店內製售冷盤是需要在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範圍中增加冷食類食品製售專案。
戴芙蓉表示,若一開始餐飲企業沒有增加該專案,可以在製售冷盤前申請經營範圍變更,“原來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哪辦,就在哪提交變更申請。”戴芙蓉告訴記者,食品經營許可是分級管理的,如3000平方米以上的特大型餐飲、高校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在市級監管部門辦證,餐飲服務者可以去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視窗去申請變更。除了這4大類以外的餐飲服務者可以在縣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變更。“比如說經營者在合肥市廬陽區,可以從皖事通app搜尋政務服務,然後把申請提交到廬陽區市場監管部門。”
實際現狀:
小餐飲店往往達不到冷食類許可驗收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提交完申請後,還要由轄區的市場監管部門現場驗收,驗收透過才允許在食品經營許可證上增加經營專案。“實際上現實中很多小型餐飲店往往達不到驗收標準。”戴芙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小型餐飲店經營許可範圍沒有冷食類經營專案的情況,可能因為驗收環節達不到驗收標準。比如,冷食類製售一般要求要有一個不低於5平方米用於冷盤製作“專間”,還要具備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的設施,專間內要有獨立的空調,要有空氣消毒裝置等。
為什麼冷食類製售要求條件相對較多呢?對此,戴芙蓉表示,因為冷食食品安全風險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過程控制要求很嚴。為防止被微生物汙染,要求要有專間製作等儘可能減少環境造成汙染。“冷食跟熱食不同,熱食有加熱的過程,在煮沸以後或者是炒制炒熟過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預防微生物生長繁殖。”
消費提醒:
高溫天氣外賣應謹慎選擇生冷食品
此外,戴芙蓉告訴記者,在日常餐飲安全監管中,他們也會遇到很多規模較小餐飲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現無冷食製售許可製作冷盤的情況,“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柔性處理原則,比如首次發現在店內無許可銷售黃瓜冷盤,我們會警告並責令改正。”戴芙蓉表示,因為相對於葷菜,素菜的風險又低一點,面對實體店出現類似於銷售黃瓜冷盤的情況,市場監管部門會在首次警告責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處於5000元左右的罰款。
不過,戴芙蓉也強調,若是餐飲店在無許可的情況下透過網路外賣平臺銷售冷盤則不適用於柔性處理原則。因為外賣銷售冷盤在運輸過程中風險更大,根據《網路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需給予當事人相應罰款處罰。
戴芙蓉提醒廣大餐飲服務者,若想製售冷盤需提前申請辦理冷食類經營許可。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隨著季節變化,溫度升高,網路餐飲外賣風險加大,應謹慎選擇生冷食品,儘量不選擇冷盤、生食類食品、冷加工糕點等高風險品種。簽收後請儘快食用,切勿長時間在常溫下存放,防止食物儲存不當發生腐敗變質。同時注意留存好訂餐截圖、消費記錄等相關憑證,養成良好消費習慣,如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大皖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