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華網】;
日前,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實現全流程閉環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透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在進口冷鏈食品首次與我境內人員接觸前實施預防性全面消毒處理。
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規定作退運或銷燬處理。 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海關部門組織指導督促查驗場地經營者或進口企業,對進口冷鏈食品的集裝箱內壁、貨物外包裝實施消毒。
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承運企業不得開箱。 冷庫接受進口冷鏈食品時,應如實記錄並核對集裝箱號及鉛封號,做好貨物的出入庫記錄,相關資料和記錄應至少留存2年。
對從口岸放行的進口冷鏈食品,在社會冷庫或企業冷庫倒箱過車、入庫儲存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查驗貨物所附的消毒證明,如未消毒,則在掏箱卸貨時,對該批貨物的集裝箱內壁、貨物外包裝實施消毒。
進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進入市場的進口冷鏈食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