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日報
美編王麗娜/製圖
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發展改革委日前印發實施的《昆明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2020—2025年)》(下稱《規劃》)顯示,未來5年,昆明規劃建成充電樁28.7萬個,車樁匹配度實現1∶1,形成佈局合理、智慧高效、便民利民的新能源汽車智慧充電體系。
充電基礎設施主要指各類集中式充電站和分散式充電樁群,包括公共和自用充電樁及公共換電站,是新能源汽車普及的重要保障。
截至今年10月底,昆明市累計建成充電站309座,充電樁22156個,換電站10座,可滿足2580輛新能源汽車換電需求。其中,公用樁7013個、自用樁15143個,整體車樁比為1.27∶1,電動汽車與公共充電樁比例為4.01∶1。
《規劃》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結合公用、專用、自用不同領域的充電需求,科學確定公用充電設施、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自用(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共3個板塊的建設規模和空間佈局。
在公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按適度超前建設理念,將加快推進公共停車場、園區、高速公路服務區、旅遊景區等充電設施建設。新建的公共停車場,按照不低於15%的車位比例建設以直流為主的充電設施,並納入整體工程驗收範圍。高速公路服務區要利用停車位建設城際直流快充設施,初步構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快速充電網路,基本滿足新能源汽車城際出行需求。A級旅遊景區要按不低於10%的車位比例建設以直流為主的公用充電設施。全市各4A級以上旅遊景區建設的充電設施累計達到不低於20%的車位比例。
在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優先配套建設公共交通、環境衛生、機場通勤等領域充電設施;對於非定點定線服務領域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的車位比例不低於10%。具體來說,2020—2025年規劃建設專用充(換)電站(樁群)120座。其中,城市公交車充電站23座、客運充電站15座、換電站50座,環衛專用充電站和充電樁群24座。此外,發揮公共機構示範帶頭作用,具備條件的黨政機關、國有企業等公共機構,要利用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規劃建設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配建比例不低於15%。
在自用(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方面,新建住宅至少10%的停車位建成充電設施,其餘車位應預留安裝條件,並納入整體工程驗收範圍。已建成住宅小區,鼓勵業主在固定停車位上自建充電設施,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並協助,為施工提供便利條件;老舊小區按照“市場化運作 政府扶持”建樁模式,在老舊小區周邊合理範圍內集中建設公用充電樁。
為保障上述目標任務,《規劃》明確了7項工作要求:加大用地支援、簡化審批流程、完善政策支援、完善配電電網建設、強化充電運營安全責任等。目前,《規劃》已印發實施。(廖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