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王女士稱,自己母親大字不識一個,可是卻從2004年陸陸續續花了近242萬元為家人購買了大量保險。懷疑母親受欺騙的她,於是在保險公司臥底一年多,終於搞清了事情緣由!
這個保險公司的業務員難道不懂法?如果沒有當事人簽字,這個保單合同還能生效嗎,如果是業務員在違規操作,難道保險公司真就沒有相關的稽核管理流程制度嗎?
座標河南焦作,王女士發現,不識字的母親在不懂是什麼保險的情況下,竟然被保險業務員引誘欺騙,買了240萬的保險,而且她母親也搞不懂買的什麼保險險種,只知道比存銀行的利息高。
為了一探究竟,王女士應聘到保險公司做業務員,發現母親竟然斷斷續續買了200多萬的保險,其中,為全家所有人包括兒子、兒媳、孫子、女兒都買了保險,因為業務員說買保險比在銀行利息高,還不讓老人告訴家人,家人知道了會生氣。
最讓王女士驚訝的是,她的母親根本不識字,這麼多保單,不僅被保險人不知情,連字都不是老人籤的,是保險業務員的丈夫代簽的!
我們在生活中每個人都離不開保險,比如咱們的車險每年都要買,只要有車就要有保險,保險現在也是國家大力提倡的,比如咱們現在,農村和社群都在繳納的“新農合醫療保險”就非常不錯,也得到了廣大群眾的認可。
但是某些保險業務員,自己對保險合同本身的各項條款,以及法律法規都還不清楚,只知道賣出去保險就有高額的佣金可拿。為了高額的保險提成竟然連蒙帶騙,這也導致很多人對保險有了很大的反感,因為有些業務員根本沒有跟客戶說明白這份保單到底是保什麼的,什麼時候就能用到這份保單了。所以作為我們普通百姓,也要多瞭解一下關於如何購買保險的知識,千萬不要再被那些只為賺錢的保險業務員騙了。
但是作為一個保險公司,應該有稽核監管流程吧,應該對保險業務員拿來的單子進行稽核確認吧。現在被曝出這麼大的違規風險隱患,對保險公司來說是不是應該認真反省一下呢。也許240萬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不是什麼大錢,但對普通百姓家庭來說,這可是全家一輩子的積蓄啊。
業務員丈夫稱,保險合同上的字,是自己事先寫好,老人描上去的。如果確實如此的話,可能描寫並不會影響合同的合法效力,但如果經鑑定是業務員代簽的字,投保人後期又沒有進行追認,那這份保險合同就是無效。合同無效,保險公司就應當退還老人所交的保費和資金佔用的利息。
如果在咱們生活中,被保險人不簽字,其他人能不能為其投保呢?小編專門查閱了相關資料發現:
保險合同上的被保險人並不一定都要簽字!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合同無效。
換句話說,如果王女士的母親為其他家人投保且保單不含死亡責任。這種情況下只要有投保人簽名就可以了,而無須被保險人親自簽名。
如果王女士的母親為其他家人投保且保單含有死亡給付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保單就是無效的。
這次也幸好王女士進入保險公司臥底了一年多,取得了了證據和了解關於保險的一些相關知識。雖然並不太完善,好在當地銀保監會已經介入調查、調解,希望接下來,我們可以看到銀保監部門能夠給出一個好的處理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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