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微特稿】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紐約分會20日公開一份資料顯示,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紐約市警察局累計遭投訴32萬餘次,其中導致涉事警察受罰的投訴不足3%。
上述投訴涉及紐約市警察局現有警察和前警察8.1萬餘人,其中超過1.8萬起投訴涉及警察說“髒話”;2200起投訴稱警察用手電筒、無線電收發裝置或槍支打人;5400起投訴指認警察拔槍或用槍指人;1700多起投訴稱警察“鎖喉”。
美聯社報道,紐約市警察局先前一直禁止警察“鎖喉”,這一動作近期被列為違法行為。美國非洲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5月25日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遭警察“跪頸”執法後死亡,觸發大規模反種族歧視和警察暴力執法抗議示威。
紐約市警察局上至領導層、下至巡警幾乎都曾遭投訴。警察局長德莫特·謝伊2003年8月叫停車輛引發3起相關投訴,後來被罰接受額外指導。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紐約分會法務主管克里斯托弗·鄧恩說,“歷史說明紐約市警察不願意管管自己”,公開警察遭投訴的資料是提高透明度、強化問責的“重要一步”。(完)(陳丹)
關鍵詞:紐約市警察局(NY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