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這筆錢終於盼來了!”1月13日上午,申請執行人朱某向高郵法院執行局送來了一面錦旗,上面寫道--“司法為民,一身正氣。秉公執法,清正廉潔”。
這是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田某經營著一家公司,因投資需要,以該公司的名義向好友朱某陸續借款1400餘萬元。但過了一段時間,朱某發現田某公司已經停止經營,眼看借款款項還不上。朱某便將田某公司起訴至法院,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但是田某沒能按期還款,朱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承辦人先對該公司財產進行了查詢,發現田某名下沒有不動產,其公司賬戶也未有財產,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正值一籌莫展之際,申請執行人朱某提供了一個線索,田某的公司可能要被其他公司收購,這讓承辦人有了新的思路。
經承辦人調查,發現確實有投資公司有意向準備收購該公司。當投資公司收購完成後,即負有向被執行人田某公司支付收購款的義務,實際上成為了本案中的第三方債權。
於是,承辦人找到該投資公司,說明情況後向該投資公司保全了1400餘萬元。不久,投資公司收購終於談成功,執行法官又向該投資公司發出債務履行通知書,要求投資公司將1400餘萬支付給本案申請人,經過與投資公司溝通多次,闡明利害關係及不履行的後果,最終投資公司將1400餘萬匯入本院,本案成功執結。
案件承辦人表示,執行工作主要在於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在窮盡常規執行手段後,第三方債權也許能提供新的解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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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高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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