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犯法 陳明被起訴

執法犯法 陳明被起訴

6月28日,杭州市拘留所原副主任科員、二級警長陳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富陽區檢察院向富陽區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辯護人的意見。

富陽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陳明利用擔任杭州市拘留所民警的職務所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託後,又透過請託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打探案情、遊說說情、居間介紹工程專案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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