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某突發疾病引起基礎病加重,看病費用已超出社保支付及家庭承受範圍,需要解凍商業保險救命!”北京四中院執行局幹警上月收到被執行人家屬發來的一條“求救”簡訊後,趕往現場瞭解評估,並快速辦理解除凍結手續,翁某家屬也繳納了案款,目前在保障執行的基礎上已解決了看病治療難題。
翁某及某地產公司與某信託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產生糾紛,被四中院判決履行還款義務。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查明被執行人翁某名下擁有包括分紅險、年金險、醫療險在內的多個商業保險單,根據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等相關規定,法院可以凍結並處分被執行人基於保險合同享有的權益。
四中院考慮到翁某的商業醫療險已投保十多年,強制退保雖可將退保後返還的餘款用於執行,但勢必會一定程度上減損保險價值。在遵循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意願的基礎上,經過多方協調,法院對翁某的商業保險進行凍結,凍結後的保單將不再允許變動,保險公司也將停止理賠,直至被執行人繳納執行案款。
去年底,患有動脈硬化、類風溼的翁某因突發疾病引起基礎病加重,所需看病費用已超出社保支付金額和家庭承受範圍,急需商業保險“救命”。翁某家屬嘗試給執行法官發簡訊,懇請法院能夠解除對翁某商業保險的凍結,並提出願意按照保單現金價值向法院繳納現金置換,在保障執行的基礎上解決看病治療難題。
四中院執行局立即趕往現場瞭解情況。經過評估,法院判斷翁某及其家人的申請合法合理,可以在提供書面申請和醫院診斷證明後,透過向法院繳納現金來解凍保險。
“時間不等人,人命大於天。”與申請執行人某信託公司充分溝通後,四中院執行局於新年前趕往翁某投保的保險公司,在申請執行人代理律師的見證下辦理了解除凍結的相關手續,翁某家屬也向法院繳納了相應的案款。
此案辦理過程中,北京四中院執行局貫徹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及時回應當事人急難愁盼,統籌兼顧各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在實現申請人債權的同時,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執行人的權益,實現了多方共贏的良好執行效果。目前,保險相關事項已辦理妥當,面對法院的關心問詢,被執行人發來了誠摯的感謝。
(原標題:“救命!”被執行人發求救簡訊,法院緊急解凍……)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林靖
流程編輯:TF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