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拎起老人摔在地上”摔傷的是城管的形象

由 老巧雲 釋出於 綜合

   9月15日,一段“南通城管拎摔賣菜老太”影片引發關注,一名乾瘦佝僂的老年婦女被一名身著制服的城管狠狠拎摔在地上。9月16日,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通報稱,違法行為人吳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協管員)在管理流動攤販過程中,對被侵害人張某(女)實施了故意損毀財物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對吳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9月16日中新網)

城管的主要職責就是加強城市的管理,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作為城管人員,做好勸導管理工作是黨和政府交給城管的工作。做好這項工作其根本目的就是讓更多的民眾更好地生活,讓我們的城市更文明、更整潔。按理,城管在碰到有人亂設攤點等不文明的行為應該進行勸阻,加以糾正的同時,自己應該作出示範。

本案中,老人出來擺攤肯定是生計所逼。這位城管不但沒有體諒這位老人,進行認真勸導,而是一下車就搶奪老人的桿秤,在老人跟上索要時,卻將桿秤折斷,還將老人拎起重重地摔在地上,這是一種極端粗暴的做法。這樣的無原則無底線的做法,只會使矛盾越鬧越大,事情越搞越複雜,從而影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在人們的印象中,一說到城管,總給人一副盛氣凌人的架勢。一些城管隊員在工作時,一開始就把小販看成是違法者。因此,他們就不應該對攤販平等相待,歧視、欺負小商販也就不奇怪了。這位城管人員自認為拿政府的工資,有管理部門給的權力,就在不認真勸導的情況下,簡單粗暴地執法,可見其平時有多麼地專橫跋扈,他的骨子裡早已將自己推到了人民群眾的對立面。

 作為一名與攤販打交道的城管人員應該清楚,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的利益,是黨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城管的權力是人民給的,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特權,更沒有欺負老百姓的資格。城管與攤販之間的關係表面上雖然看起來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實際上是一種工作關係,更不是對立的關係。這位城管連自己位置都擺不正,當然不可能做好轄區的管理工作,只能讓民眾產生對立情緒。

要做好城管工作,城管隊員不僅不能欺負老百姓,反而要把攤販當家人、當親人,既要堵更要疏。有些地方的城管部門開闢臨時疏導區,有的城管部門為商販劃出時間和地點讓其經營,有的互幫互助,幫助商販找到更加合適的工作等等,得到社會公眾的一致好評,不僅維護了商販的合法權益,而且真正體現了執法為民的執法理念。

那個瘦小的老太太出來擺攤也不容易,老人隨意擺攤確實不對,但城管人員管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稍有點同情心,完全可以客客氣氣地勸導一下,可能更容易讓老人接受,何必要下“拎起老人往地上摔”這樣的狠手呢?如此野蠻執法,再次把城管的形象給毀了。好在公安部門及時對這位城管作出了行拘、罰款的處罰,緩解了民怨。

希望更多的城管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文明執法,公開、公正執法,執法時一定要注意工作方式,多一份貼心,多一些人情味,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做民眾滿意的城管。從根本上改變暴力執法的形象,拋棄“管理者”執法思維,用平等的態度去對待商販。只有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才能在維護市場和城市管理秩序的同時,讓一些人能透過擺攤掙一些錢,過上較好的生活,有利於社會安定。(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