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
確定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保
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措施
拓寬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範圍
減輕群眾醫療負擔
具體有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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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更多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
會議確定,逐步將部分對健康損害大、費用負擔重的門診慢特病和多發病、常見病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從50%起步,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今後隨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此前,基本醫保制度是以保住院為重心,2019年職工醫保的住院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達到80%以上,但是門診保障比較薄弱,大部分門診費用主要透過個人賬戶來支付。但個人賬戶的錢比較少,有些常見病費用很高,單靠個人賬戶無法支付。
因此,將更多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有助於減輕參保人員的就醫負擔。
單位繳費不再計入個人賬戶
會議確定,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在職職工個人繳費仍計入本人個人賬戶,單位繳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逐步調整到統籌地區實施此項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改革後,對於在職職工來說,單位繳費部分全部計入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只有個人繳費劃入。
國家醫保局2020年8月釋出的《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曾指出,調整統賬結構後減少劃入個人賬戶的基金主要用於支撐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提高門診待遇。
個人賬戶可以給家屬用了
會議確定,拓寬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允許家庭成員共濟,可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費用,探索用於家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等個人繳費。
之前,個人賬戶只能支付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大部分健康人群個人賬戶大量結餘,而少部分年老、體弱人群個人賬戶入不敷出、個人負擔沉重。改革後,將擴大到可以支付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個人負擔費用。
清華大學醫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楊燕綏認為,醫療保險本質是社會互濟,但個人賬戶共濟能力差,年輕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夠用,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擴大,有助於加強家庭互濟,一人參保保全家。
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
會議確定,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完善稽核、內控等制度,嚴肅查處虛假住院、欺詐騙保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
隨著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騙保等違法違規行為將受到更大力度的“強監管”。
來源:湖北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