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印度尼西亞亞齊特別行政區首府班達亞齊(Banda Aceh)市,依據該行政區嚴格的伊斯蘭教法規定,一名男性犯人被判刑175次鞭打。然而,他在受刑52次鞭打後就因體力不支,倒地昏迷。
據當地媒體報道,這名獲刑男子名叫羅尼(Roni),因犯下虐待兒童的罪名,被判175次鞭打。然而在9月24日接受鞭刑時,執行鞭刑的人在他身上抽打52次後,羅尼便暈厥倒下,現場接受醫生的檢查。據悉,他身體恢復後還將繼續接受剩下的鞭刑。
24日上午,羅尼穿著白大褂和涼拖鞋,戴著口罩,被執行鞭刑的人員帶到一座公共建築的大廳中,站在一塊藍布上,雙手交叉在身前,微微低著腦袋,閉著眼睛,在眾人的圍觀下,接受鞭打。在被鞭打的過程中,他全程膽戰心驚,卻沒有發出慘叫聲和哭喊聲。
但是執行鞭刑的過程因羅尼在被用藤條抽打52次後倒下而中止,在場等候的醫生隨即為他進行檢查。法醫檢查後判定他不適合繼續接受鞭刑,這意味著他需要先接受治療,等傷好後再繼續接受鞭刑,完成剩下100多次的鞭打。
“我們發現羅尼的右背上起了嚴重的水泡,如果他繼續被鞭打,血管可能會因破裂而流血。”一名法醫醫生告訴《印尼時報》,“所以最好推遲到他的身體恢復良好以後,再讓他完成餘下的懲罰。”
報道稱,在接受鞭刑之前,羅尼已經在監獄裡服刑了6個月,這使他的鞭刑次數從最初的175次減到了169次,即每坐牢一個月鞭刑減少一次。
羅尼當天被鞭打時,還有五名被判賭博罪的犯人在旁邊等著接受鞭刑,他們每人被鞭打了8下。
在印尼最保守的亞齊特別行政區,鞭刑被用來懲罰各種罪行,包括酗酒、外遇和同性戀。亞齊也是印尼唯一一個以伊斯蘭教法為法律體系基礎的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