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委以及北京市、河北省等7省(市)政府聯合印發《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今冬明春的大氣汙染防治作出精細安排。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下降10%,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5%,重汙染天氣基本消除。
隨著這兩個重磅檔案的出臺,“十四五”藍天保衛戰已經全面打響。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今年的攻堅行動將聚焦人民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重汙染天氣,以減少重汙染天氣和降低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繼續在重點地區開展監督幫扶,嚴懲惡意違法。
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重汙染仍時有發生
2020年末,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宣佈,“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9項約束性指標和汙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超額完成,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取得重要成效。該負責人說,“十三五”這5年是迄今為止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成效最大、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最好的5年,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顯著增強。
其中,藍天保衛戰成效尤其顯著。“藍天白雲、繁星閃爍漸成常態,我國僅用7年左右時間走過了發達國家十幾年甚至30年的空氣治理程序。”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說,2013年至2020年,我國首批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PM2.5濃度下降48.6%,優良天數比率上升17.9個百分點,重汙染天數下降八成以上。但我國現階段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還是中低水平上的提升,從量變到質變的拐點還沒有到來,空氣質量總體上仍未擺脫“氣象影響型”。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介紹,2020年全國仍有125個城市PM2.5年均濃度超標,PM2.5汙染尚未得到根本性控制;臭氧濃度呈緩慢升高趨勢,已成為僅次於PM2.5影響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在不利氣象條件下,重汙染天氣依然時有發生。
劉炳江說,在地域上,2020年全國近一半的重汙染天數發生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和長三角地區,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不合理,是造成重汙染天氣比例較高的重要原因。在時段上,絕大部分重汙染天氣集中在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秋冬季擴散條件下降疊加採暖汙染排放,使得重汙染天氣發生頻率較高。
多措並舉科學減排
確保方案落地見效
每年的秋冬季既是大氣汙染的高發季節,也是大氣汙染防治的關鍵時刻。在當前大氣汙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的情況下,“十四五”藍天保衛戰怎麼打至關重要。
《方案》稱,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的目標是減少重汙染天氣和降低PM2.5濃度,並明確了北京市等7省(市)各相關城市2021-2022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要求北京市PM2.5濃度要控制在45.3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要控制在6天以內。
根據《方案》要求,生態環境部已從科學減排、守好“資料生命線”、持續開展重點區域大氣質量監督幫扶等方面作出全面安排,這套組合拳將確保《方案》落地見效。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吳險峰表示,今年將堅決遏制“兩高”專案盲目發展,落實鋼鐵行業去產量相關要求,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等10項重點任務。“遇到重汙染天氣時,我們要求地方依法按照已經制定的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預警,該什麼級別就啟動什麼級別;繼續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差異化減排措施,而不是大範圍地搞停產,儘可能地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的干擾。”
吳險峰說,《方案》首次提出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鋼鐵行業實施錯峰生產,“生態環境部聯合工信部引進‘賽馬機制’,環保績效好的企業可以不錯峰或者自主減排,績效差的要多錯峰,不允許地方不分環保績效水平,所有企業都搞平均主義”。
就守好“資料生命線”,生態環境監測司一級巡視員劉舒生介紹,從今年開始,生態環境部按照“十四五”1734個國控站點,開展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空氣質量監測評價、排名和考核,實時釋出所有國控站點的6項指標監測資料。
生態環境部執法局督察專員李天威說,從2017年開始,生態環境部統籌全系統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和骨幹力量,在重點區域創造性組織實施了大氣監督幫扶工作。透過開展40多個重點專項任務排查,共幫助地方發現了28.4萬個問題,全面摸清了重點區域大氣汙染環境問題,推動解決了一大批涉氣環境問題,全力保障了“十三五”汙染防治攻堅戰目標的圓滿完成。
李天威表示,生態環境部將堅持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錨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特別是基本消除重汙染天氣目標,在重點區域繼續組織開展監督幫扶工作,推動“十四五”重點區域大氣汙染防治開好局、起好步。
借鑑以往成功經驗
強化監管依法治汙
《方案》指出,今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將作為“十四五”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重汙染天氣消除攻堅戰的關鍵舉措。
“往年的攻堅範圍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和長三角,一共8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今年聚焦到59個城市,跟原來80個城市相比有進有出,總體上長三角區域41個城市由於重汙染天氣已經基本消除,除了保留蘇北、皖北7個城市參照執行以外,其他城市不再納入攻堅範圍。”吳險峰說,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39個城市的基礎上,今年的攻堅行動增加河北北部3個城市、山西北部3個城市、山東東南部6個城市以及河南南部8個城市,共增加20個城市。
《方案》提出,要借鑑以往秋冬季攻堅行動成功經驗,避免出現不擔當不作為、放鬆監管要求等問題。
“秋冬季期間,生態環境部每月通報各地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對每季度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空氣質量指數(AQI)持續‘爆表’的城市,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發現篡改、偽造監測資料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方案》提出,結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安排,將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的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疇。對問題嚴重的地區視情開展專項督察。
吳險峰表示,根據大氣汙染治理過程中面臨的新問題,今年《方案》作出了一些針對性的調整,更加突出精準治汙、科學治汙和依法治汙,堅決反對“一刀切”。針對《方案》提出的“59個城市既要控制PM2.5濃度,又要完成重汙染天數”的目標,生態環境部明確要求,地方必須堅決防止為了完成目標任務採取先停再說、一律關停等敷衍應對、臨時性措施。同時,還要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