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話題,是“代孕”。
政知君注意到,1月19日,@央視微博接連發布了兩個評論,分別是“央視評代孕棄養法律道德皆難容”“我國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轉起周知!”
央視提到,前有代孕媽媽遭“退貨”,後有某明星疑似代孕欲棄養,曝光錄音中“打也打不掉,我都煩死了”更令人憤怒。
“代孕在我國被明令禁止,其對生命的漠視令人髮指:包生男孩代孕者懷上女孩會被強行打胎;胎兒如存缺陷或被丟棄。如此踐踏底線,法律難容,道德難容!”
鄭爽代孕棄養風波被官方點名!
除了央視,中央政法委長安劍也發文《鄭爽代孕棄養風波:鑽法律空子,這絕不是無辜!》。
△長安劍文章
△鄭爽回應
文中提到,鄭爽的回應,通篇強調自己沒有違法,絲毫沒有任何悔過、道歉的意思。“作為中國公民,因為代孕在中國被禁止,就鑽法律空子跑去美國,這絕不是遵紀守法”。
什麼是代孕?
代孕,是指在體外受精的卵子形成胚胎後,將其植入代孕母親子宮內,由代孕母親替人完成懷胎和分娩的過程,屬於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一種。
在我國代孕行為是被明確禁止的。
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實施代孕技術的,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2015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2部門曾聯合發出通知,自2015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
“代孕涉及法律、倫理、社會問題,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在2017年2月,原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強調,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是禁止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對參與代孕的機構和人員進行經濟處罰和刑罰。
該發言人稱,近年來,我國查處了一些涉嫌從事代孕的違法違規活動。下一步,我國將繼續嚴厲打擊代孕違法違規行為。
副部級也曾代孕生子
在2017年春節前後,“代孕”就曾引起外界廣泛關注。
據《三聯生活週刊》報道,當時,這場討論源於媒體刊發的一篇名為《生不出二孩真煩惱》的報道。
文中有專家表示,“應適當放開代孕准入”“倫理不應該成為代孕技術的負擔,而應成為促進技術有序發展的工具”。
政知君注意到,就在國家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的第二年(2016年1月),一名代孕男嬰誕生在河北的燕郊冶金醫院。他的父親,是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
王保安,男,漢族,1963年12月生,河南魯山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南財經大學研究生畢業,經濟學博士。
公開資料顯示,王保安在財政部工作多年,擔任過部長助理、副部長等,2015年4月任國家統計局局長,2016年1月26日被查。
判決書顯示,王保安想要一個男孩,並多次提到代孕資訊。
2012年5月至2016年1月,商人便按要求聯絡人工代孕中介,支付346.45萬元,使得王保安相繼有了兩個兒子,分別誕生於2015年9月和2016年1月。
但第二個兒子出生沒多久,王保安就被查了。
紀委通報稱,王保安“頻繁出入高檔酒店及高消費娛樂場所”“道德淪喪,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等。
2017年5月,王保安被判無期徒刑,他斂財數額高達1.53億。
有官員利用“代孕”斂財、錢色交易
“代孕”的可不僅僅是“老虎”。
2017年7月,時任汨羅市委常委、副市長的朱葦委託私企業主馬某幫其聯絡代孕機構進行非法代孕,代孕費為90萬元,分四次支付。
朱葦在簽完協議後和2018年1月,曾兩次付款給代孕機構,共計人民幣40萬元。2018年3月朱葦提出要馬某代付第三階段的代孕費20萬元。
馬某為感謝朱葦在承接業務等方面的關照,表示不要朱葦出這筆錢,送給朱葦,朱葦同意。同年4月,馬某透過銀行轉賬方式向代孕機構胡某某支付了朱葦應支付第三階段的代孕費20萬元。
2018年9月18日,朱葦任上被查。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9年5月,朱葦因貪汙罪、受賄罪獲刑7年6個月。
政知君注意到,還有官員假借“代孕”進行錢色交易。
2018年10月,包頭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福榮被雙開。
紀委通報稱,他以“代孕”為名,與多名女性進行錢色交易;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與其中一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生育三名非婚生子女。
紀委通報稱,李福榮具有博士學位的高知分子,受黨教育多年,卻崇信封建糟粕思想,恣意妄為,假借“代孕”之名,暗行以錢易色、背叛家庭、違反社會公德之實。
2020年6月,李福榮因貪汙罪、受賄罪獲刑7年。
法院認定,李福榮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錢款203萬餘元,其中168萬元系犯罪未遂。
資料 | 中國裁判文書網 新華社 人民網等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程沛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項建英
來源:作者:政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