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電動三(四)輪車為什麼要掛牌?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辦理掛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2、我前期諮詢過,答覆說我的電動三(四)輪車無法掛牌,為什麼?
答:購買的車輛必須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不在《公告》目錄內的不得註冊登記掛牌。
3、我如何查詢我的車輛是否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呢?
答:大家可以透過微信搜尋“金思維汽車公告”小程式進行查詢,有疑問的可以持車輛合格證到就近的車輛管理所查詢。
4、我的車輛沒有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如何處理呢?
答:車輛沒有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不屬於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無法登記掛牌,不允許上道路行駛。
5、道路是指哪些呢?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6、我的車輛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請給我一個明確答覆。
答:“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等交通工具。
7、我的電動三(四)輪車不能上道路行駛,為什麼允許車輛生產呢?
答:部分車輛生產企業達不到工業和資訊化部許可的關於《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條件,以旅遊觀光車生產許可資質生產的車輛,雖不允許上道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範疇)行駛,但可以在旅遊景區、廠區等專屬相對封閉的區域內的專用路面上行駛。
8、符合規定的電動三(四)輪車到哪去掛牌?
答:機動車所有人為德州市戶籍的,可以到就近的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直接辦理,機動車所有人為外地戶籍的,先到居住或工作單位的轄區派出所辦理居住證後,再到就近的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直接辦理。
9、符合規定的電動三(四)輪車掛牌需要帶哪些手續?
答:需要備齊以下證明或憑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來歷證明;
(3)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4)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5)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憑證;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10、掛牌時提交的證明和憑證都是哪裡出具的?
答: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是指個人居民身份證、單位的社會統一信用程式碼。
機動車的來歷證明主要是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註冊登記聯),是車輛銷售商出具的。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是車輛的生產廠商出具的,應由車輛的銷售商交付給購買人。
11、我的電動三(四)輪車掛什麼樣式的號牌?
答:根據以下規定,懸掛汽車或摩托車號牌。
(一)懸掛汽車號牌的車輛特徵:由動力驅動、具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包括以下三類三輪車輛:
(1)整車整備質量超過400kg、不帶駕駛室、用於載運貨物的三輪車輛;
(2)整車整備質量超過600kg、不帶駕駛室、不具有載運貨物結構或功能且設計和製造上最多乘坐2人(包括駕駛人)的三輪車輛;
(3)整車整備質量超過600kg的帶駕駛室的三輪車輛。
(二)懸掛摩托車號牌的車輛特徵:由動力裝置驅動的,具有兩個或三個車輪的道路車輛,但不包括以下五類情況:
(1)整車整備質量超過400kg、不帶駕駛室、用於載運貨物的三輪車輛;
(2)整車整備質量超過600kg、不帶駕駛室、不具有載運貨物結構或功能且設計和製造上 最多乘坐2人(包括駕駛人)的三輪車輛;
(3)整車整備質量超過600kg的帶駕駛室的三輪車輛;
(4)最大設計車速、整車整備質量、外廓尺寸等指標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專供殘疾人駕駛的機動輪椅車;
(5)符合電動腳踏車國家標準規定的車輛。
12、如果我的車能夠掛牌,我上路行駛需要駕駛證嗎?需要什麼樣的駕駛證呢?
答:如果符合掛牌標準,上路行駛就需要駕駛人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具體需要什麼型別的駕駛證需要根據您車輛登記號牌種類確定。
附準駕車型及代號表
13、70週歲以上人員可以申請什麼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答:70歲以上人員可以初次申領或者申請增駕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駕駛證。
14、對70週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有什麼特殊要求嗎?
答:對70週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三力”測試透過方可報名,未透過的3個月內可補測兩次,成績三個月有效,該項測試免費。
15、請問年齡在多少週歲以上的駕駛人需要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答: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39號令)第七十二條規定: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溫馨提示:
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老年駕駛人,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登出。部分老年駕駛人會因為遺忘疏忽了審驗的日期而忘記了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從而導致駕駛證無法使用。因此,建議家人及時做好提醒,避免出現駕駛證被登出的情況。
16、老年人不會操作智慧手機,怎樣才能在網上辦理車駕管業務?
答: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適應我國老齡人口數量快速增長的趨勢,公安交管部門提供線上線下溫馨服務。
網上服務親友代辦:60週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12123” APP賬號,由親友代辦網上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等業務,提升老年人享受智慧化服務便捷性。
視窗服務便捷快辦:推行在車輛管理所等交管服務視窗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專門視窗,鼓勵為老年人提供免費代辦服務。
17、對老年人駕駛機動車有哪些要求?
答: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 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上述車型駕駛證的,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換證業務,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駕駛證。
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 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換證業務,換領準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駕駛證。
需要提醒的是,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18、我想詳細諮詢電動三(四)輪車輛相關政策,應該怎麼辦?
答:如果想諮詢相關政策,可根據所屬轄區透過如下電話進行諮詢:
德城區直屬一大隊諮詢電話:0534-2671972
直屬三大隊諮詢電話:0534-2325122
經濟開發區直屬二大隊諮詢電話:0534-8276596
陵城區直屬五大隊諮詢電話:0534-8329595
市車管所諮詢電話:0534-8138555
交警支隊諮詢電話:0534-2318501、0534-231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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