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四大隊在民主南路排埠橋路段開展“百日會戰”夜查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輛未按規定登記上牌的油電混合動力二輪摩托車,駕駛人趙某也屬於無證駕駛,對此,交警部門予以暫扣車輛處理。
外表與普通超標電動車無二樣
當晚21時許,一輛白色的電動車迎面駛來,但是其卻響著摩托車轟鳴聲,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發現,這輛車的外觀看上去是一輛電動腳踏車,懸掛著一個外地電動車號牌,車身配有電瓶,但是坐墊下裝有油箱,底座後面還有一個摩托車發動機,車輛儀表盤上有油量表,排氣管被後輪旁邊一塊黑色的塑膠裝飾板遮擋,這些都儼然是一輛摩托車的配置。該車駕駛人趙某辯解,這是一輛油電混合動力的電動車,也叫油電混合動力二輪摩托車,往常是用電作為動力,恰好今晚行駛時沒電了才不得已使用燃油動力。經過現場檢查,民警斷定這輛車屬於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型別。鑑於該車無機動車號牌,趙某也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警部門先期依法暫扣該車。
座椅下的油箱
車身安裝的燃油發動機
執勤民警提示,超過國家標準的電動車都需要登記上牌,眼前的這輛油電混合動力摩托車既然涉及到使用燃油類發動機,也就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電動車了,應該按照機動車管理規定,駕駛人的駕照、車輛的號牌及行駛證、交強險都要有,否則將按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排氣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無證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除暫扣車輛外,駕駛人還將因為無證駕駛會受到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拘留15日以下拘留;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罰款200元,有駕駛證的還將因此會被一次記12分,得不償失。
所以,開車別任性,守法交通才平安。
稽核:張小玫
整理:韋紹樓
供稿:林增崇
【來源:玉林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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