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鱷雀鱔,在這裡最高可監禁6年、罰款15億印尼盾

極目新聞記者 李曼英

一個多月前,河南省汝州市中央公園雲禪湖裡出現一條“怪魚”,後確認其為外來物種鱷雀鱔。抽乾一湖的水,鱷雀鱔終於被抓到,並被無害化處理。除河南汝州外,連日來,北京、湖南、廣西、山東等多地先後報告發現鱷雀鱔,引發全國關注。

鱷雀鱔本該生活在北美,8月29日,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不少非北美國家和地區也頻頻出現鱷雀鱔的身影,目前,有些國家、地區已出臺法律對此進行重罰。

印度尼西亞:最高監禁6年、罰款15億印尼盾

鱷雀鱔原產於北美洲,是一種淡水巨型食肉魚,成魚的體長一般能夠長到1.5米,最長的可以達到3米,生性兇猛又缺乏天敵,繁殖能力強,每年可以產數萬枚魚卵。此外,鱷雀鱔“不挑食”,只要是水裡的活物,它幾乎通吃。它全身堅硬的魚鱗,能幫它躲過許多兇猛食肉動物的捕食,因此處在食物鏈的頂端。

據印度尼西亞當地一家新聞網站報道,由於鱷雀鱔帶有侵入性,印度尼西亞海洋事務和漁業部敦促公眾,不要交易或將鱷雀鱔釋放到野外。為了保護印度尼西亞的魚類資源,該國出臺了非常嚴格的處罰措施。

根據相關規定,任何人故意進口、採購、分銷或維護對國家魚類養殖有害的魚類,將面臨最高6年監禁和最高15億印尼盾(約合人民幣70萬元)罰款,而根據印度尼西亞危險魚類名目的規定,鱷雀鱔正是被禁止的危險、有害魚類之一。

放生鱷雀鱔,在這裡最高可監禁6年、罰款15億印尼盾
在新加坡麥裡芝蓄水池發現的鱷雀鱔

新加坡:最高可被罰款50000美元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2021年2月14日報道,有人在麥裡芝蓄水池發現了一條鱷雀鱔,應該是飼養者放生到蓄水池的。隨後,該國水務部門和國家公園委員會在聯合宣告中表示,在過去10年中,已有20多人因非法放生動物被依法處罰。

新加坡《公用事業條例》規定,將動物放生到水庫、水道的人,可能會被處以最高3000美元的罰款。在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放生動物的違法者,將面臨最高50000美元的罰款,而放生野生動物的人最高可被罰款5000美元(約合人民幣3.5萬元)。

新加坡國家公園委員會同時提醒大家,將鱷雀鱔釋放到當地水體中,會破壞當地水生生態系統,對水體的使用者構成風險。

中國香港:最高罰款2000美元、監禁14天

據報道,2009年,中國香港德華公園人工湖發現鱷雀鱔。

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回應媒體稱,德華公園人工湖不是為飼養魚和龜而設計的,並不飼養魚類,在湖中發現的鱷雀鱔是被公園遊客所遺棄。工作人員會定期清理湖泊,像鱷雀鱔這樣的危險魚類一經發現,將被清除。同時,工作人員會聯絡動物福利組織和慈善組織,看他們是否會領養湖中發現的非危險魚龜。

接到有關在德華公園人工湖發現鱷雀鱔的訊息後,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已安排工作人員將鱷雀鱔捕獲,並送交專家檢查。專家證實這條魚是鱷雀鱔,保護價值低,不宜放流,影響生態平衡,鱷雀鱔隨後被無害化處理。

該署重申,根據《遊樂場地規例》,在康文署場地的人工湖內放鱷雀鱔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00美元(約合人民幣1.4萬元)和監禁14天。

(圖片來源:新加坡《海峽時報》)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221 字。

轉載請註明: 放生鱷雀鱔,在這裡最高可監禁6年、罰款15億印尼盾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