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律興大講堂開講:從民法典實施執行角度看待公司法修訂

由 撒宏才 釋出於 綜合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姜曉丹

202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原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杜萬華在廣州市律師協會開講,吸引了各界代表共兩千多人參加。杜萬華指出,當前公司法修訂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作為律師特別是商事律師要跳出公司法看本次公司法修訂,才能達到“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的效果。

杜萬華提到,中國採用民商合一、總分結合的體例編纂民法典,民法典之外不會再編纂商法典,而可以制定商事單行法。《公司法》作為最重要的商事單行法,其修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要跳出公司法來看待本次公司法修訂。一是民法典為公司法的修訂奠定了紮實的基礎。民法典關於法人、營利法人的一般規定,是公司法人制度的頂層設計,處於公司法律體系的最高法律位階。二是公司法是貫徹民法典總則編、物權編頂層設計的具體措施,如果這些措施不與之發生衝突,要以特別法公司法為準。三是相關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是貫徹落實民法典和公司法的具體措施,其法律位階在民法典、公司法之下。

杜萬華強調,民事法律制度是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公司法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從體系化角度理解,營利法人制度是社會主義經濟主體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正確理解營利法人制度是理解公司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礎。

杜萬華作為教授中的法官、法官中的學者,其指出跳出公司法看公司法的修訂可以說高屋建瓴,為廣大法律工作者深入理解本次公司法修訂提供了“金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