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生日派對揮霍10餘萬元,父親賠了多年打工積蓄

喝高檔洋酒後,女子石某將上百瓶香檳噴灑在KTV包廂內。今年5月21日,上海靜安警方接到轄區內一家KTV負責人陶某報警稱,一位女子石某以辦生日派的名義,在店內消費10多萬元,事後卻想吃“霸王餐”了。
女孩生日派對揮霍10餘萬元,父親賠了多年打工積蓄
陶某說, 石某在那天晚上點了很多東西,包括一瓶單價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150瓶單價398元的香檳,另外還有其他東西,總共的消費是121775元。可在派對結束後,石某等人把這上百瓶香檳全部灑在包廂裡,甚至還賴賬,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女孩生日派對揮霍10餘萬元,父親賠了多年打工積蓄
據陶某介紹, 石某是自己KTV的常客,在派對前還特地打來電話預定酒水和包廂佈置。隨後,民警將石某等人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
石某交代, 自己實際的生日是在8月份,5月20日那天只是借“生日”名義舉辦狂歡派對。雖然她提前預定了酒水,可在派對那天,她並沒有帶齊相應錢款前去繳納。
“我和三個朋友點了瓶路易十三, 還有150瓶愛戀香檳,玩到凌晨5點,大概消費了10多萬元。”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因為她本身並沒有穩定的工作,父母也是普通務工人員,家裡也沒能力負擔她當晚的奢侈消費。
事後,石某的父親用自己辛苦打工賺來的錢,退賠了涉案KTV當晚4萬多元的酒水成本損失。
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石某以詐騙罪向靜安區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正是犯罪嫌疑人石某在事前對於生日派對酒水套餐的預定,才使得商家誤認為她有相應消費能力,並自願提供了店內價值十餘萬元的商品和服務。但是在5月20號當晚,商家在交付店內財物後,犯罪嫌疑人石某並不能支付,這事實上石某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檢察官最終認定,被告人石某,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儘管在案件辦理中,石某的父親用自己辛苦打工賺來的血汗錢,退賠了涉案KTV當晚4萬多元的酒水成本損失,但是石某終究還是要為自己“520”那天荒誕的行為付出代價。
近日,靜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作出判決, 被告人石某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
來源:廣東公共DV現場、澎湃新聞、上觀新聞
編輯:盧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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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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