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斥資132萬購置3輛進口警衛摩托車,最近在網路上引發了關注。廣西大本商貿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向媒體證實,柳州公安局交警支隊確實從大本商貿有限公司採購了3輛本田大貿摩托車,已經提貨。前述工作人員還稱,此類車型最高售價60多萬元。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中,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科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交警支隊採購的警衛摩托車用於出警巡邏。
交警出行主要靠摩托車,但因為摩托車而成為輿論焦點,最近一段時間居然連續發生了好幾例。
柳州斥資132萬購置3輛進口摩托車,用途是出警巡邏。這樣的用途肯定毫無問題,就程式而言,應該也是無懈可擊。但這些問題顯然不是公眾關注的要點,程式方面再嚴絲合縫可能也很難消除公眾的疑慮。
這類進口摩托車的造型很拉風,騎起來給人一種很酷的感覺,其價格“比小轎車都貴”。由於這兩個特點,這類摩托車主顧多為“玩家”。同樣因為這兩個特點,在中國人的印象中,很難想到其會和交警一起構成一個協調的搭配。
事實也正是如此。儘管在美國國內一些地方,警察以“美國製造業象徵”的哈雷為警用車輛並不罕見,但據中國有關部門披露,即使是必須講求規格的國賓隊裡,使用的也是單價幾萬元人民幣的國產春風摩托。
之所以如此,與交警這一職業的性質以及交警對摩托車的要求有關。在日常工作中,交警使用摩托車非常頻繁,因此警用摩托車首先必須在質量上保證安全,其次則需要便於上手很好使用。除非特殊用途,安全好用,這應該就是包括摩托車在內的警用車輛的標準。
符合安全好用的標準,既方便路邊執勤,也不會耽誤出警巡邏,這樣的摩托車是不是太多了?明明有很大的選擇餘地,一些交警部門卻偏偏盯著單價動輒需要數十萬元的摩托車,在公眾那裡,引發“只買貴的不買對的”、“越貴越好”的質疑,似乎在情理之中。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一直強調要過緊日子。道理很簡單,只有政府帶頭節儉,節約型社會才能建立,也只有政府厲行節約,才能省下更多的錢注入民生,實現節用裕民。在強調政府要過緊日子的背景下,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斥資132萬購置3輛進口警衛摩托車的新聞不斷髮酵,就一點兒也不奇怪了。
公眾質疑交警執勤用進口摩托車的必要性,針對“採購經過了正規手續和流程”的辯解,更有一個疑問:採購一輛交警使用的摩托車花費幾十萬元,這樣的預算是怎麼透過的?在中央政府“政府要過緊日子”的再三告誡之下,三公經費都在大力壓縮,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也一律不得新建,面對這樣連必要性都經不起推敲的大手筆支出,難道就沒有不合時宜的感覺?
依據以往經驗,類似鋪張浪費卻能夠順利透過預算監督,有一種可能是預算沒有細化,即部門在編制專案的支出預算時只是籠統寫了總採購金額,並未寫明具體品牌和單價。這種情況也往往會讓預算監督踏空。讓預算有效發揮約束作用,透明公開、高度細化當為關鍵。
換一個角度,交警的摩托車被放大到公共平臺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它證明公眾對政府部門所花的錢保持著高度的關切。來自公眾的這種監督越細密越嚴苛,對政府轉型的助力自然就會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