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市的汽車保有量是越來越多,所以車主們開車在路上的事故率也在逐年上升。曾有老司機笑稱:現在我不去撞別人,都可能被人撞。不過好的是我國如今的交規制度比較完善,大大小小的事故都有法可依,所以最後也都能得到有效的處理辦法。不過,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下面咱們就來看看行人闖紅燈被撞死,車主需要承擔責任嗎?交警:再說最後一次
先來說說交規吧,很多人以為交規是隻針對各種機動車的法律規章制度,但實際上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道路上的行人也是有所約束的。如果在一切正常的情況下,機動車其實只會和機動車發生事故,而這兩者發生事故之後,都是有交警到現場進行勘察,然後來劃分責任認定。在這必須要說到的一點是,在兩機動車發生事故後,交警判斷責任時,是都會根據交規合理的斷定責任,就是是造成其中一方車主或乘客死亡,也不會出現偏袒。不過也有例外的情況。
所謂的例外情況就是機動車在對未駕駛機動車的行人造成傷害或死亡的時候,交警在責任判定時,通常都會偏向於行人,就算是行人犯了闖紅燈之類的錯誤時,也是一樣的。別不信,咱們生活中是有真實案例的。幾年前一位張姓先生在高速上正常行駛,而前方突然有一位老年人從高速護欄上跨過,準備過馬路,最後這位先生雖然盡力在剎車了,不過還是沒能挽救老年人的生命。大家都知道行人是禁止上高速的,而且高速車速本就很快,想要及時剎住車基本不可能。所以從旁觀者角度來看,這位肇事車主是沒任何責任的,而最後交警在確認車主無責後,依舊判定車主需要承擔10%的責任。
有些朋友看到這就認為這樣的偏袒實在是不應該,而且不容易讓那些不遵守交規的行人引起警覺。但實際上,相信沒有哪個人是想自己出安全事故的。而大家認為交警所謂的偏袒實際上也是出於人道主義。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現在汽車都有保險,在出現事故後保險都會賠償,如果把行人撞了且導致死亡,那行人家屬肯定是心痛難受的,所以不管是出於對家屬的慰問,還是對死者的敬意,這個錢,都應該給。
很多人依舊對此抱不平,說實話,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你的身上,可能你會更加懸疑賠償這筆錢,知道為什麼嗎?因為人畢竟是被你撞的。咱們很多中國人都比較迷信,或者相信風水,所以那些以往發生了事故的司機對這一點人道主義賠償是相當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