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失蹤”期間竟領了27萬退休金

他“失蹤”期間竟領了27萬退休金

自2009年至2015年,她在丈夫住院治療期間,支付部分醫療費用後便將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丈夫遺棄在醫院,直至丈夫孤獨病死。而在丈夫死亡後,她仍拒不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冒領丈夫養老金並佔為己有,至案發共計人民幣27萬餘元。近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遺棄罪對被告人錢某提起公訴。

2020年7月,閔行區某小區居委會外口協管員老張按照上級要求,像往常一樣對本小區的居民進行人口普查。老張剛走進一戶人家,準備核查下住房現居住人口。根據過往登記,這間房子原本住著錢某、錢某的丈夫王先生、錢某夫妻的女兒小王等人。老張粗略環顧下房間,發現這間屋子只有女主人錢某在家,男主人卻不見蹤影。錢某連忙向老張解釋,自家丈夫目前正因病住院,暫時不在家中。按照規定,老張告訴錢某,“你在人口普查調查表上簽字確認一下吧”。不料錢某突然情緒激動起來,態度強硬地屢次拒絕在調查表上簽字。老張連忙將此事報告居委會及街道人口普查辦公室。

一名在居委會工作時間久的老同志記得,居委會曾在2015年底去過王先生所住的醫院瞭解過,醫院稱王先生已死亡,但其家屬以有醫患糾紛為名,拒絕去醫院辦理善後事宜,王先生的遺體就一直在醫院的太平間存放至今。原來,2009年12月,王先生因腦梗塞等病被錢某送至醫院住院治療。在住院期間,錢某等王先生的家屬以其病情進一步惡化為由,與醫院產生醫療糾紛,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2012年6月閔行區人民法院作出駁回全部訴訟請求的判決後,錢某等人又於2013年繼續向市高階人民法院上訴,市高院再次作出民事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醫院表示,王先生在院治療期間,家屬很少探望,未盡扶養義務,“王先生曾在2014年6月的材料中寫道,‘我的妻子和女兒近5年多未到病房來看望我,我的工資長期被他們拿了,近3年未支付護工費用,要求向法院起訴’。”據病歷記錄,錢某2010年之後極少探望丈夫。其間,王先生還曾因無人看護而受傷骨折,因缺乏家屬配合而無法辦理轉院手續。2010年3月的一次病歷記錄顯示,“患者妻子昨日送來香蕉囑護工給患者食用,護工發現香蕉外觀發黑,已腐爛,護工拒絕給患者食用,但患者妻子仍然堅持讓護工給患者餵食,護工再次拒絕並告知醫生。”

儘管王先生死亡後,醫院立刻開具了死亡證明,並多次以掛號信、電話的方式通知錢某,但錢某到案後仍然辨稱自己對王先生的死訊毫不知情。錢某自稱與王先生結婚後,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然而,在女兒小王口中,母親與父親關係很不好,小王自己與父親的關係也不佳,沒去看過他。經查,在王先生去世後不久,他的哥哥曾當面將王先生的死訊告知過錢某。

在錢某明知王先生已在醫院身亡後,依舊不去醫院善後,不支付相關費用,且照常領取王先生的退休金。從2015年至案發,錢某冒領的退休金有27萬餘元。2020年12月9日,當地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得知戶籍人員王先生在2015年8月死亡,但至今未辦理死亡證明,且該人員的退休工資卡內的退休金每月被人冒領涉嫌詐騙。偵查機關經審查,於同年12月14日對本案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並傳喚犯罪嫌疑人錢某到案。

閔行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儘管錢某否認自己知曉王先生於2015年已經去世的事實,但根據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言都表明,錢某明知王先生已經死亡,不去醫院辦理死亡證明、不領回遺體,冒名領取王先生的退休金共計27萬餘元,錢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時,犯罪嫌疑人錢某對患病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丈夫王某,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二百六十一條的規定,以詐騙罪、遺棄罪向區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基本養老保險是廣大群眾的“養命錢”,也是重要的公共資金。廣大市民應當遵守社會保險法以及戶口管理規定,死亡人員近親屬、單位應當及時向社保部門報告,同時至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登出戶口登記。明知近親屬死亡,冒領養老金的行為不僅會造成國家財產的流失,也將涉嫌刑事犯罪。此外,檢察官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社會問題,將攜手相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綜合治理,堅決斬斷伸向國家社保基金的黑手。



  作者:楊瑩瑩 單穎文

  編輯:周辰

責任編輯: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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