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退費的那些事,你知道嗎? 市醫保局解讀醫療保險退費有關問題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於醫療保險退費有關事宜的通知》於8月1日開始實施,我市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的單位或人員以及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的人員,因享受醫療保險繳費優惠或政府補助、死亡、重複繳費等情形造成參保單位或個人多繳醫療保險費的,可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退費。針對市民的疑問,8月5日,市醫保局進行了集中解答。
1、去年12月公司倒閉了,我之後申請領了失業金,因為不知道失業保險那邊給我交了醫保的,自己以個人身份參加了職工醫保,我可以申請退錢不?
答:個人參保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已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並繳費,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形成重複的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複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複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2、我父親2019年3月退休,說繳費年限不足,就躉繳了4年的醫保費,結果今年6月父親去世了,可以把多交的錢退了不?
答:對一次性按二檔標準躉繳的個人參保人員在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入的個人賬戶資金)後死亡的,按其死亡當月個人賬戶劃入標準,及一次性躉繳的剩餘年限(計算到月),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剩餘年限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還。
3、我叔叔一直都是個人買的職工醫保,結果去年交了錢,今年5月份去世了,這種可以退錢不?
答:對個人參保人員按二檔標準按年繳費,並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入的個人賬戶資金)後死亡的,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當年剩餘月份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還。
4、我爺爺去年12月去世了,之前家裡有給他交今年的居民醫保費,他也沒用到今年的醫保,可以退不?
答:參保人員完清次年繳費後,且在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退還個人繳納的醫保費。
5、我之前沒找到工作,一直都是個人買的職工醫保,今年5月找到工作了,單位也買了五險,而且我今年也沒住過院,這種可以退去年交的錢不?
答:個人參保人員按年繳納醫保費後,轉為隨用人單位參保形成重複的繳費,期間未享受相關待遇的,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複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複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6、我舅舅以前是工人,後來下崗了,一直沒找到穩定的工作,主要是個人在買醫保,後來2017年退休了,當時說他醫保繳費年限不夠,喊他補繳了4年的錢,結果後頭發現他以前的有一段成都的繳費沒有轉回來,當時就已經繳夠了,這種多繳的錢可以退不?
答:個人參保人員辦理完退休手續後仍繼續繳費,經稽核其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對退休後超過醫療保險規定繳費年限多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可申請退還。對其個人賬戶按退休且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後的劃入標準和多繳費月數等進行清算,多計入額應在退費時抵扣。
7、我去年7月份的時候參加的居民醫保,當時全額交的錢,後來認定是貧困戶,聽說有資助參保,可以把之前我多交的錢退給我不?
答:對參保人員已按規定繳納居民醫保費後,獲得有關部門批准享受資助參保資格的,按其應享受的資助額退還本人繳費。
8、我2019年畢業,找了工作,單位給買了醫保。結果家裡搞忘了,在買居民醫保的時候把我的錢一起交了。我又用不上居民醫保,可以退不?
答:對職工醫保待遇正常後參加居民醫保的,由於其不屬於居民醫保參保範圍,可由參保人員提出居民醫保退費申請,核驗符合條件的辦理居民醫保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