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珍|網紅李某博,再次被行拘
3月7日
海南海口交警接到群眾舉報稱
一名男子在海口海甸六東路
駕駛摩托車“炫技”
(影片來源@海南交警)
影片中顯示--
該男子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一輛車牌號為京B2**35的大排量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中採取翹車頭、急剎車等方式炫耀車技,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海口公安交警
立即組織警力核查舉報線索情況
迅速鎖定違法駕駛人及車輛
並依法傳喚駕駛人
該駕駛人李某博(男,25歲)
於當日到海口公安交警美蘭大隊
接受調查處理
據報道,該摩托車駕駛人李某博(男,25歲),是某短影片平臺的百萬網紅博主,擁有粉絲量百萬。
經核查,3月6日17時許,當事人李某博在駕駛證已被吊銷的情形下,仍駕駛摩托車並炫車技。李某博自稱幫朋友除錯摩托車期間試車,因炫車技被市民拍攝影片上傳網路舉報。面對警方詢問舉證,當事人李某博承認了其無證駕駛、違反禁令通行、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事實。
經進一步核查證實,李某博曾於2019年因危險駕駛罪被鄭州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依法被吊銷駕駛證。於2022年因無證駕駛摩托車被三亞警方行政拘留。對於多次因無證駕駛摩托車被查處,李某博表示十分後悔,今後將會改正錯誤。
最終,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04條、《海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2條和64條的相關規定,對李某博無證駕駛、違反禁令通行和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的三項違法行為,合併處以罰款1650元處罰,並處行政拘留15日。
此前當地媒體報道
今年2月6日23時40分許,三亞交警機動大隊聯合陵水交警在荔枝溝某路段開展“1號行動”時,一輛豫A5***H號牌側三輪摩托車向檢查卡點緩緩駛來,交警路管員依法將其攔截。
經查,該車輛駕駛人李某博(男,25歲)駕駛證已被登出,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且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在進一步核查中,交警路管員發現該駕駛人曾因危險駕駛罪被判緩刑。
李某博(右)
同時,辦案民警還在某短影片平臺發現,該駕駛人多次釋出騎行摩托車影片,擁有粉絲量達130餘萬,點贊量達2030餘萬。目前,三亞交警已通報該短影片平臺主體公司對其作進一步處理。
李某博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5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9條,《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4條相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依法對其合併處以1550元罰款的處罰,並處15日行政拘留。
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實施無證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在道路上駕車炫車技危及交通安全。否則將被依法查處、嚴懲不貸。
來源:新晚報綜合都市現場、海南特區報、海南交警、國際旅遊島商報
【來源:贛州南康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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