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為什麼不可開低速電動汽車?
低速載貨汽車曾經稱之為農用運輸車,這種車型的技術要求有以下幾點。
最高時速≤70km/h
整備質量≤4.5噸
車身長度≤6.0米
車身寬度≤2.0米
車身高度≤2.5米
滿足以上五點調教均符合低速載貨汽車的標準,四輪車需要持有C3駕駛證,三輪汽車需要持有C4駕駛證,而C3的準駕車型包括C4;對於發動機型別該類車沒有限制,所有機動車只要發動機符合效能與極速的限制,則柴油機、汽油機、電動機都可以使用,只是低速載貨汽車的價格結構偏低無法使用高成本的低速電機,更無法使用高成本的磷酸鐵鋰電池,所以低速載貨汽車則只有選擇陳本很低的單缸柴油機。
目前的狀態不是不能生產出電動低速載貨汽車,而是沒有車企原因去做,並不是C3駕駛證不能開;至於俗稱老年代步車的低速電動車是個例外,這種車不是汽車。
不是有四個車輪的機動車都符合汽車標準,製造汽車要嚴格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規定打造,從車身結構強度、燈光、動力、配置等多方面都有嚴格要求,不能達到汽車標準的四輪機動車則不是汽車;這類車型有知名度極高的ATV四輪全地形車(俗稱沙灘車),UTV多功能車(俗稱農夫車),這兩種車以動輒數萬到數十萬的價格也沒有做到汽車的標準,當然這是刻意而為之,所以這種車只能用在特殊的賽場、農莊或野外使用,公共道路上見不到一臺。
其次則是低速電動車,這種車則是以最大化壓縮製造成本,在完全不考慮使用者安全的前提下製造的工業垃圾,在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這種車都不會獲得汽車的認可;那麼標準不屬於汽車、外觀特殊不屬於摩托車,這種四不像也就沒有成文的車型定義,駕駛證的準駕車型自然也不會有這種車型。
所以目前符合低速汽車標準的只有柴油動力低速載貨汽車,沒有純粹為了載客而製造的符合汽車標準的低速汽車;不過如果有某個車企嗅到了這塊市場的味道,以最低標準的三電系統加上必須達標的磷酸鐵鋰電池,打造出低速雙排五座電動微卡或皮卡,面對鄉鎮市場是會有巨大商機的,對於沒有技術底蘊的造車新勢力品牌而言,這塊市場才是大蛋糕;耐心等一等,這種能上牌能投保的低速五座客貨兩用車早晚會出現,如果時間過長我們來籌劃造車。本文為原創內容,歡迎轉發,請勿搬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