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當街焊接貨車配件 “無證”明火作業被處罰

近日,崇明公安分局向化派出所民警發現並查處一起違規使用明火作業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月9日上午,民警在向化鎮向貿路菜場西側道路巡邏時發現一男子當街獨自焊接貨車配件,邊上沒有按規範配備安全員來協助。出於職業敏感性,民警當即上前核實操作電焊的男子身份,並要求其出示特種作業操作證。

男子當街焊接貨車配件 “無證”明火作業被處罰

圖說:男子當街焊接貨車配件,“無證”明火作業被處罰 崇明公安供圖

該男子王某聽到民警詢問後,在衣服口袋裡摸索了好一陣,最後說特種作業操作證20多年前就在老家考到了,證件一直放在老家。為核實真偽,民警讓王某將電焊機先放回臨街住處,然後傳喚至派出所。經查詢,民警查實王某並未取得過特種作業操作證。

最後,王某承認確實沒有特種行業操作證,家中備有電焊機,方便給自己的貨車焊接使用,而欺騙民警只想矇混過關,哪知民警認真負責,一查就穿幫。

民警明確告知王某其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而且菜場周邊人員密集,萬一引發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在民警教育下,王某深刻認識到錯誤,表示願意接受處罰。最後,崇明警方依法對王某作出相應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3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新民晚報記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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