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思寧
“我這個就好像做生意,他們要求多少錢,我達到他們的要求,我就在這其中賺取差額,賺了一點點意思意思。”1月22日播出的電視專題片《正風反腐就在身邊》第二集《守護民生》中,披露了原浙江省玉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區勞動保障所所長吳福康的貪汙受賄細節。
吳福康從救命錢裡吃差價,其本質是以權謀私、中飽私囊。2016年8月,一名農民工實名舉報吳福康貪汙截留工傷賠償款:因為受了工傷,這名農民工透過勞動保障所與企業進行仲裁調解,然而,整個調解過程實際都由吳福康在暗中一手操控,調解程式多處不符合規定。調解協議書上賠償款是4.5萬元,農民工到手卻只有3.7萬元。吳福康謊稱相差的8000元給企業抵稅用了,甚至煞費苦心找“野律師”溝通配合、為該說法背書。用這樣的“生意經”,吳福康從31個務工人員的工傷賠償款中共計截留了29萬多元。然而,種種說辭套路也掩蓋不了以權謀私的真實意圖。身為勞動保障所所長,吳福康的職責是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他本應扮演“保護者”角色,卻走向了“傷害者”,違背了公職人員最基本的職責使命。
在吳福康一案中,受到傷害最深的是來自貧困地區的務工人員,他們不僅少了錢,而且寒了心,有的甚至丟了命。這部分社會群體收入低、生活貧困,在遭遇工傷、相關企業又推卸責任的時候,亟需經濟補償,而吳福康不但沒有成為他們的希望,反倒雪上加霜吃差價。更為甚的是,吳福康專挑家在外地、看起來為人樸實、不會質疑自己的務工人員下手。以權欺弱,這種無視甚至踐踏勞動者尊嚴的做法毫無個人私德和社會公德,更逾越了黨紀國法底線。
作為公職人員,吳福康的行為不可謂不惡劣,把職責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缺乏對權力的敬畏,必然會受到紀法嚴懲。當地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組調取了吳福康近幾年經辦的幾百起工傷和職業病仲裁調解案卷,逐一聯絡涉及的企業、工人,對賠償金額進行核查;遠赴安徽、湖北、江西等六七個省份尋訪相關務工人員,歷時一年多,找到了多名當事人,獲得了吳福康貪汙截留的紮實證據,以紮實細緻的工作作風,徹查了吳福康案,還受害的農民工一個公道。這正是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嚴查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為守護民生履職盡責的縮影。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