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將於4月1日起施行

2月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全票透過《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條例》,並將於4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作為涉及雄安新區的第一部地方法規,政治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

據瞭解,《條例》共8章100條,從規劃管控、汙染治理、防洪排澇、修復保護、保障監督等方面對白洋淀及其流域進行了詳細全面的規範。

該《條例》緊緊圍繞以澱興城、城澱共融的理念,堅持興水利、防水患、治汙染、保生態全面發力,推進白洋淀上下游、左右岸、澱內外全流域治理,有效恢復白洋淀生態功能,不斷增強新區防洪功能,為實現白洋淀碧波安瀾提供了堅實的法治支撐。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透過全面推進補水、治汙、防洪三位一體建設,推動惜水、節水、涵養水多管齊下,真正讓白洋淀的水淨起來、美起來、多起來、動起來。

據瞭解,《條例》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最嚴厲的處罰保護白洋淀生態環境,嚴格了水汙染法律責任,對非法設定排汙口、屢查屢犯、汙染水體等違法行為,堅持嚴懲重罰,提高了處罰下限。明確規定了“三線一單”制度,科學劃定白洋淀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真正使法規成為剛性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為促進雄安新區高質量建設與發展奠定堅實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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