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也被“傍大牌”:“滴滴打球”惡意攀附,被判賠70萬

滴滴也被“傍大牌”:“滴滴打球”惡意攀附,被判賠70萬

繼今日頭條、B站被“傍大牌”後,滴滴也被傍上了。

據知產北京微信公號,滴滴打球公司未經許可,在手機應用程式、微信公眾號、網站、公司裝潢等處大量使用包含“滴滴” “DiDi”文字的“滴滴打球管家”等標識,並提供高爾夫球、搏擊、卡丁車等活動場地預定、教練課程預定及教學預約、文體培訓、舉辦體育賽事等服務。

2016年3月31日,該公司還將企業名稱由“北京顥宸易融資訊諮詢服務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類“運送乘客;運送旅客;交通訊息;計程車運輸”等服務上第14229622號“滴滴”註冊商標的前後專用權人。兩公司主張滴滴打球公司的涉案行為侵犯了“滴滴”馳名商標合法權益,故訴至北京知產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停止使用包含“滴滴”的企業名稱,並要求賠償300萬元。

近日,北京知產法院審結了此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標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名稱,並判令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

法院認為,“滴滴”商標在被訴行為發生時已達到馳名程度,構成已註冊馳名商標。滴滴打球公司的行為,極易使相關公眾誤認上述服務系“滴滴”商標所有人提供或與其存在許可使用、關聯企業等特定聯絡,屬於“誤導公眾,致使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另外,滴滴打球公司在明知涉案“滴滴”商標知名度的情況下,將企業名稱變更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並進行商業使用,其攀附“滴滴”品牌知名度的主觀惡意明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構成不正當競爭

值得一提的是,近來,多起類似商標糾紛引發熱議。

本月早些時候,一家名為“今日油條”的店鋪,在logo與視覺設計、店鋪標語上都模仿了今日頭條APP,不少網友誤以為這是今日頭條的跨界之舉,但事實並非如此。司法資訊顯示,今日頭條背後的位元組跳動已經將該店鋪運營方告上法庭,且已於9月11日開庭,但未更新庭審結果等進展。

滴滴也被“傍大牌”:“滴滴打球”惡意攀附,被判賠70萬
滴滴也被“傍大牌”:“滴滴打球”惡意攀附,被判賠70萬

今年7月,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在微信公眾號釋出訊息,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D站創始人溫某某等批准逮捕,B站與D站多年的恩怨再次被擺上了檯面。據悉,D站的站名dilidili和BiliBili非常相似,B站認為D站使用了與"BiliBili"註冊商標高度近似的"dilidili"商標,造成廣大網路使用者的混淆誤認,因此提起訴訟。

(鈦媒體App編輯劉萌萌綜合自“知產北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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