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4月12日訊息,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史文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史文清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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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28日訊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史文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史文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品行惡劣,膽大妄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勞民傷財搞形式主義,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收受禮金;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大搞家族式腐敗;把公權力當成謀利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刑事案件處理、融資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史文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史文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澎湃新聞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