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2020年10月17日

第五十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20年10月17日透過,現予公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20年10月17日透過,現予公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20年10月17日透過,現予公佈,自2020年10月18日起施行。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18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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