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南寧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申請評定梁小霞同志為烈士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梁小霞同志犧牲符合《烈士褒揚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情形,同意評定其為烈士。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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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申請評定梁小霞同志為烈士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梁小霞同志犧牲符合《烈士褒揚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情形,同意評定其為烈士。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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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請註明: 梁小霞獲評定為烈士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