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17噸蘋果因一卷篷布 被收過路費,不合理!

田建川 魏玉坤

日前,一名貨車司機“運17噸蘋果因40斤篷布被收過路費”引發熱議。廣州大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最新回應稱,現場工作人員對“綠色通道”政策的具體內容把控不夠恰當,對實施細節把握不夠準確,目前已全額退款給貨車司機。此事看上去已經塵埃落定,但“綠色通道”政策中的模糊地帶尚未釐清,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還存在簡單化、“一刀切”的問題。

根據2019年交通運輸部等三部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最佳化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內的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整車合法裝載運輸”是指車貨總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載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者車廂容積的80%以上、沒有與非鮮活農產品混裝等行為。

因為在運輸17噸蘋果的車廂裡放了一卷40斤的備用篷布,被收取3570元的過路費,顯然不太合理,難怪貨車司機委屈。然而,網路上也有不少聲音認為,高速收費員嚴格執行政策沒有問題。如果執法不嚴,產生破窗效應,一些運輸公司可能會打起“綠色通道”政策的擦邊球,故意逃費。

不難看出,雙方爭議的焦點是:篷布與蘋果算不算“混裝”?“篷布不是鮮活農產品,哪怕只有一卷,也不能與蘋果混裝。”這是收費員的理解。顯然,收費員強調的是“定性”。但從合理性的角度考慮,因為一卷篷布對整車蘋果收費,顯然不合情理。片面強調“混裝”而忽視合理性,在政策執行中缺乏靈活性,難免顯得有些不夠人情。

由於沒有清晰的邊界,政策的可操作性就會打折扣,導致一線工作中存在爭議,雙方各執一詞,政策執行“變味”,與“提高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通行效率”的政策本意不符。

由此看來,主管部門在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時應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和實施細則,消除模糊地帶。比如,“混裝”是個概括性很強的詞語,與哪些物品放在一起、怎麼放才算混裝?混裝的非鮮活農產品在數量上有沒有限制?這些都應列出執行細則。此外,各地應建立健全政策執行監督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定期對“綠色通道”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綠色通道”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確保“綠色通道”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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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波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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