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個月的個稅扣繳申報已經開始,納稅人還將於3月迎來第二次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如果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發生了變化,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接下來應該及時辦理相關業務。
對扣繳義務人來說,應當及時提醒納稅人確認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在辦理2021年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款預扣預繳時,依法為納稅人辦理扣除。
對納稅人來說,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發生變化,比如子女年滿3週歲、贍養的老人年滿60週歲等,或者發現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有填報錯漏之處,應當及時透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電子模板或者是紙質報表方式,對專項附加扣除資訊進行修改,以免錯誤申報個人所得稅。
如果2020年沒有專項附加扣除專案,而2021年有,那麼,納稅人可點選“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填報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專案即可。
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專案資訊需要修改或者是作廢刪除,納稅人可點選“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或點選“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點選“一鍵帶入”,然後進入“待確認扣除資訊”頁面,選擇扣除專案,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進行相應的修改或者是刪除;也可以點選“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選擇年份“2021”,選擇扣除專案,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進行修改或者是作廢。
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專案有新增,納稅人可以先來點選“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在核對原有的扣除專案資訊後,選擇“一鍵確認”;然後再返回首頁,點選“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填報所需新增的專案。
如果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在2020年又忘了申報扣除,那麼,納稅人應當先透過“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0”,填報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再透過上述“一鍵帶入”的功能,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專案進行確認。
如果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在2020年期間發生了變化,但又忘了修改,那麼,納稅人應當先透過“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選擇年份“2020”,修改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再透過上述“一鍵帶入”的功能,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專案進行確認。
【來源:玉樹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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