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拒服兵役非兒戲,後果很嚴重

由 秋長紅 釋出於 綜合

參軍入伍,保家衛國

是每個適齡青年應盡的義務

然而

也有極少數青年

因怕苦怕累

服役思想不端正

入伍後

千方百計逃避部隊的紀律約束

並想方設法拒服兵役

對這種行為

部隊只能按思想退兵處理

但處罰並不會到此為止

1月7日

山東省肥城市人民政府網站釋出

《肥城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關於對劉晨拒服兵役處罰通報》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軍動〔2018〕238號《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泰徵〔2020〕23號《關於做好“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資訊收集和聯合懲戒工作的通知》規定,經市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拒服兵役新兵劉晨進行處罰,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劉晨,男,22歲,身份證號:3709831998*****254,共青團員,肥城市安臨站人,專科應屆畢業,2020年9月1日經肥城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到天津警備區服役。劉晨入伍到部隊後,以不適應部隊生活為由,多次向所在部隊申請,明確表示不願意在部隊服役,經部隊和市人武部以及家人親屬反覆教育勸導,講清利害關係和嚴重後果,本人仍堅持拒服兵役,所在部隊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給予劉晨除名處理並退回原籍。

  劉晨拒服兵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構成拒服兵役的違法事實。為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根據軍動〔2018〕238號《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泰徵〔2020〕23號《關於做好“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資訊收集和聯合懲戒工作的通知》規定,為懲戒本人、警示他人,決定對劉晨拒服兵役行為給予以下處理:

  1.由安臨站鎮人民政府對其進行不少於10天《國防法》《兵役法》等相關法律集中教育。

  2.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銀行部門3年內不得給予其信貸優惠政策和利率優惠政策。

  3.組織部、人社局和相關單位,不得錄用其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及臨時聘用人員和勞務派遣人員。

  4.公安部門在其本人戶籍“兵役狀況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5.教育部門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復)學手續,2年內暫停其專科以上學歷報考資格。

  6.行政審批部門3年內不得為其辦理經商手續。

  7.取消其義務兵優待,按照肥城市2020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2倍予以罰款,共計39006元,由安臨站鎮人民政府執行,罰款上繳市財政。逾期拒不繳納罰款,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8.由新聞媒體將其行為及懲處結果作為違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會通報。

  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加強對拒服兵役人員的聯合懲戒,在全社會樹立依法徵兵、依法服役的正確導向,對切實維護依法服兵役的嚴肅性權威性具有重要意義。今後,在肥城市依法徵集送入部隊兵員中,凡出現拒服兵役人員,一律按上述處罰措施嚴肅依法予以懲處。

拒服兵役者劉晨

被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不得被錄取為公務員

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同時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

將被限制升學、出國等

……

在此提醒各位適齡青年

參加兵役登記

是法律賦予每個適齡男性公民

應盡的光榮義務和神聖責任

帶有強制性

希望廣大適齡青年切實履行兵役義務

主動進行兵役登記

積極參加應徵報名

踴躍投身國防和軍隊建設事業

根據兵役法規定

不履行相應義務的

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若是在戰時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轉載請註明來源解放軍報微信;參考資料:肥城市人民政府網站、中國國防報、中國軍網、中國民兵 等)

解放軍報微信釋出

整理:馬堃

編輯:馬藝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