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網友向江陰交提供了一張微信朋友圈截圖,截圖裡是一個女子坐在駕駛室裡拍的照片,同時還附文“無證駕駛”。隨後,交警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核實,最終確認了該女子的身份,並將她傳喚至高新區交警中隊接受調查。
一開始,王某並不承認自己駕車上道路行駛了,只說是在車內拍照,發那個朋友圈也是隻是為了開個玩笑。不過最後,在民警的不斷詢問下,王某還是承認了。據她講,自己當晚和幾個朋友從酒吧出來後,就開著朋友的車,沿江陰韭菜港路由南向北行駛了一小段路。回家後,王某將駕車時拍的照片發至朋友圈,並自己留言“無證駕駛”。
經過交警部門核查,事發當天上午,該女子王某剛剛透過駕校科目三的考試,雖然具備一定駕駛技能,但還未取得駕駛證。在這種情況下,她如果私自駕駛私家車上路行駛,那就屬於無證駕駛。
鑑於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該女子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素材來源:無錫新聞綜合頻道 實習編輯:葛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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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看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