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公佈了關於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通告稱,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6類食品共77批次樣品,抽檢的77批次樣品中,合格樣品72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不合格樣品為調味品5批次。
不合格產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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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標稱扶余市北道灣調味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2L/桶、北道彎+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3-11),全氮(以氮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二)標稱吉林民食塔醋有限公司生產的民食米醋(350mL/袋、民食+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3-02),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三)標稱吉林民食塔醋有限公司生產的桂花香醋(350mL/袋、民食+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1-01),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四)標稱長春好濟食品有限公司九臺分公司生產的肥牛汁(其他液體調味料)(70克/瓶、省新商標、生產日期2021-03-15),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五)長白山保護開發區萬福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汪清縣申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家福醬油(320g/袋、申聯商標、生產日期2020-11-07),全氮(以氮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環節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
◆來源: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來源:長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