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過渡期內幫扶政策、資金支援、幫扶力量總體穩定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9月27日訊(記者王莉莉實習記者高釗)下一步,脫貧攻堅期出臺的政策措施是否繼續施行?有沒有新的調整?27日,淄博市鄉村振興局副局長陳作磊進行了解答。

淄博市委、市政府於3月19日印發了《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若干措施》(淄發〔2021〕8號),明確打贏脫貧攻堅戰後,設立5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保持幫扶政策、資金支援、幫扶力量總體穩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做好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保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脫貧攻堅期內出臺的教育、醫療、住房、飲水、養老、產業、就業、金融、保險、兜底救助、殘疾人幫扶等各項政策措施,過渡期內保持總體穩定,繼續對脫貧享受政策人口進行幫扶,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確保穩定脫貧不返貧。

健全防止返貧致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壓實村“兩委”、第一書記、幫扶責任人等責任,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嚴重困難戶實施常態化監測,重點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情況。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後幫扶相結合,及時發現、分類施策、精準幫扶,堅決防止返貧和新致貧。探索建立淄博防返貧致貧大資料監測管理平臺,加強相關部門單位資料共享和對接,健全主動發現、鎮村核實、部門監測、跟蹤回訪相結合的易返貧致貧人口發現和核查機制,實施幫扶物件動態管理。

完善社會幫扶機制。落實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繼續開展村企結對幫扶。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優勢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作用,開展各類幫扶活動。發揮各級慈善總會及其他社會組織作用,支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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