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悼念張恩華,高雷雷的話卻引發爭論:酒肉朋友害人,可惡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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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度過48歲生日,前一天,還在與親友觥籌交錯慶生,可第二天,前國足名將張恩華卻不幸因心肌梗塞而去世,足壇很多朋友都在網路上表達了悼念哀思之情。

張恩華是2002年國足衝入韓日世界盃的成員,作為當年“七冠王”大連實德隊的主力後衛,“黑子”張恩華是主要功臣之一。他後期還短暫效力過英甲的格林斯比等隊。

張恩華的家人也透露了他離世前後的一些細節:就在前一天,張恩華度過了48歲生日,他還曬了生日宴當天與親友喝酒的合影、生日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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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恩華還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寫道:“感謝同門師兄!感謝同門兄弟!感謝好兄弟!深圳啟航!”;而張恩華的親屬描述稱,張恩華系飲酒後突發心梗去世。

前國足隊長范志毅在悼念時,如此寫道:“昔日的隊友,一路走好!”

不過,另一位足球人高雷雷的懷念之詞,卻引了一些爭議:“酒肉朋友害人!可惡可恨!可惜了大好年華!逝者安息!”

前國安球員高雷雷的懷念之詞,直接將矛頭對準了為張恩華慶生的親友,引發一些網友的不同意見。

同是悼念張恩華,高雷雷的話卻引發爭論:酒肉朋友害人,可惡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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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方認為:高雷雷說得好!朋友之間,以推杯換盞為形式的交往方式,是一種陋習,特別是國人在酒桌上,那種“瓶子不倒我不倒”的做派,其實是害人的壞習慣!

張恩華英年早逝,酒是其中一大誘恩,則同桌喝酒的親友們,都有一定責任,甚至可以說,應為張恩華的去世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另一方則認為:“酒桌文化”,由來已久,親朋好友相聚,酒是歡快、熱鬧之媒介,否則,聚餐就沒了中國特色的親熱氛圍,顯得感情上也有些生分了。

且親朋為張恩華慶生,本都是好意,現在將張恩華之死,讓高雷雷都給說成是“酒肉朋友,可惡可恨”,這也會讓其親友從此揹負一生的輿論譴責和良心之債,這似乎對其親友有些過了。

同是悼念張恩華,高雷雷的話卻引發爭論:酒肉朋友害人,可惡可恨

這兩種觀點,或許都有一些道理——但是,我們不得不說,沒有什麼比生命的價值更大,在張恩華或因飲酒,特別可能是飲酒過度,且如果親友們又有過度勸酒的情形下,則說親朋好友們有一定責任,甚至是法律責任,也並不為過。類似情形的案例也很多,不少同桌飲酒的親友,最終都因此承擔了一定的法律責任。

當然,對於人情世故很濃烈的中國傳統社會,這種酒桌文化,也是一種事實存在——“存在即合理”,說明“酒桌文化”在我們這兒,也確實有一定的歷史習慣沿革和現實需要,只不過,對於這種存在了多年的民間文化,我們並非要一成不變地固守,而應不斷變革之!

像國人在酒桌上表現出的“喝酒看做人”的所謂哲理,可以說應該完全清除了!——能喝、敢喝、喝酒豪爽,或能 代表人的一定性情,但是,為人稱道的品性,並一定必須透過喝酒的方式來表現,我們何不用有意義的實際行動來展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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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酒桌文化”中最惡劣的現象是,一桌人總想灌倒特定的一兩個人,並以之為後快,且還有人認為:我敬酒你必得喝,否則就是看不起人等等,這就是一種惡劣人性在酒勁驅使下的醜陋展現了。

所以,“酒桌文化”或許從我們的土壤裡完全去除,並不太現實,但是,作為當代文明人,我們理應不斷革新、改進這種傳統的文化習慣,比如,在喝酒時,何妨以“點到為止”、“各隨自便”為原則?何必要喝到生死兩茫茫,與誰而言,都是一生之遺憾的結果呢?【原創評論:瑜說還休】

同是悼念張恩華,高雷雷的話卻引發爭論:酒肉朋友害人,可惡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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