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5月3日訊 長江日報記者今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適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收支管理要求,從本月起,我市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日期統一調整為每月15日至20日發放。
具體調整為:離退休人員原每月5日至14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調整為15日發放,原每月15日至20日發放的日期不變,原每月21日至25日發放的統一調整為20日發放。
市人社部門提醒,養老金髮放日期調整後,發放日期較為集中,請退休人員提前做好養老金使用的統籌安排,錯峰到銀行領取養老金,服從銀行管理規定。
(長江日報記者吳曈 通訊員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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