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在韓國,前後輩、長晚輩之間恪守著敬語與非敬語的語言習慣。近日,韓國亞洲經濟新聞爆料了一起70歲老人因不滿便利店員工對其使用非敬語而辱罵對方的案件。
報道稱,老人因便利店員工簡單回應了他的問話十分不滿,因此破口大罵“你這個缺德的XX”,當檢方以涉嫌公然侮辱他人罪起訴老人後,老人在法庭上辯稱,刑法中的“侮辱罪”也叫“公然侮辱”,但事發時,只有自己和那位員工在場,不算“公然”,所以自己無罪。
此案一審中,法院作出對老人罰款50萬韓元的處罰,但老人不服並上訴。本月7日的二審中,老人希望法官們理解他,“我在社會上也受人們的尊敬,那一瞬間的暴怒的確引發了很多爭議,但也請考慮一下我的心情。”
事發於2020年11月14日,當時,24歲的女生B在首爾江南區一便利店打工,70歲的老人(媒體並未說明其性別)A為了買菸來到便利店,並對著女生簡單說了自己想要的煙的名稱,於是女生也簡單回應了一句“2萬韓元”。
結果,老人對女生的回應大為不滿,立即質問對方,為何不說敬語並稱“我比你爸的年紀都大”,女生表示,是你先不說敬語的。老人徹底怒了,開始破口大罵,“呀,你這個XX,缺德的XX。”說完這些,老人仍舊不解氣,並繼續辱罵對方,於是女生報了警,之後老人因涉嫌侮辱他人罪被起訴。
在法庭上,老人稱,《刑法》上的侮辱罪也叫公然侮辱,也就是說具有公共性質,但辱罵事件發生時,只有自己和女生兩個人在場,因此侮辱罪不成立,因此主張自己無罪。他還稱,女生的回應誘發了自己的那些話,因此,不屬於侮辱性言辭。
此前,此案一審判決對老人罰款5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600元)。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為了從受害者那裡得到尊重,那也應當給予受害者尊重的態度,以年紀大為由而說非敬語,或以非敬語回應、惡語相向,在一個健康的社會里,這當然是不容許的表現;此外,法官還介紹,事發時,有兩名兒童在便利店外面看到了這一幕,因此,構成了侮辱罪中“公然”的要求。
老人對法院的判決不服並提起上訴,本月7日,此案二審,老人的律師堅稱,無法確認兩名兒童看到了店內的一幕。在最後的陳述中,老人繼續辯稱,事發時,女孩聽到罵她的話立刻就報警了,她如果當時能說一句“大叔,請不要說非敬語”,那自己肯定會立刻回應“哎呀,對不起”。
他還要求在場所有人理解他,“我在社會上也受人們的尊敬,也曾帶領過下屬,那一瞬間的暴怒的確引發了很多爭議,我很抱歉,但也請考慮一下我的心情。”
目前,法院決定重新檢視事發時現場監控,並定於下月25日再次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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