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到半夜”的廣場舞,該讓法律好好治治了

“high到半夜”的廣場舞,該讓法律好好治治了

很多人都吐槽過的廣場舞噪音擾民問題,一直都難以被根治。讓人欣慰的是,對於這一現象,國家將會立法來治理。12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嶽仲明介紹了相關情況:噪聲汙染防治法草案擬對廣場舞擾民等現象進行規制,草案有不少具有針對性的規定,對解決這一難題將發揮關鍵作用。 

在廣場舞亂象中,最令人不滿的就是噪音問題。尤其是在夜晚,需要休息的老年人,專注學習的年輕人,很容易被廣場舞噪音干擾。甚至有些跳廣場舞的人,在高考前夜還放大音樂聲量,跳個不停,考生的狀態也因此受到影響。這類現象在現實生活中長期存在,也曾被媒體頻頻曝光,堪稱難以消除的“頑疾”。 

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方法,是回到法治的軌道上,以法律的力量約束人們的行為,並對那些公然侵犯他人權益者給予必要的懲罰。 

過去,治理廣場舞噪音難題在法律上處於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狀態。很多時候,如果有居民投訴廣場舞噪音問題,相關部門一般也只能口頭勸誡,很少會因此追究法律責任。另一個極端情況是,如果有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廣場舞噪音的嚴重傷害,想追究相關者的刑事責任,又不太適用。刑法中只有環境汙染方面的法條與之相關,但要將廣場舞噪音定性為環境汙染,也不太合適。因此,制定並實施有針對性的法律,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在這次審議的草案中,有十分具體的規定:“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汙染”。而且,它還提到廣場舞的音量問題,並特別指出:“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 

要讓一部法律真正“長出牙齒”,還需要拿出具體的懲戒辦法。在這份草案中特別提到:“違反規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說服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就目前來看,草案基本上考慮到了現實問題的各類情況,有利於更有針對性地治理廣場舞噪音問題。更為重要的是,更多人會因此提高規則意識,清醒地認識到:跳廣場舞時不能只圖自己一時的爽快,還得考慮到自身行為的社會影響。 

當然,法律只是為我們的言行舉止劃定了一條底線,要想真正減少噪音汙染,實現社群環境的安寧,還需要人們將法治觀念內化為倫理公德,不斷提升自己的素質修養,憑藉內心的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看到更多文明的廣場舞,讓鄰里關係、社群環境更加和諧。要做到這點,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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