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判日本政府向“慰安婦”受害人賠償判決生效

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首爾1月23日電 (記者 曾鼐)韓法院判日本政府向“慰安婦”受害人賠償判決23日生效。

韓法院判日本政府向“慰安婦”受害人賠償判決生效

2019年8月14日,在德的韓國和日本民間團體在柏林勃蘭登堡門前集會,敦促日本政府正式向“慰安婦”制度暴行受害者道歉。一座“和平少女像”亦出現在當天活動現場。中新社記者 彭大偉 攝

針對12名韓國“慰安婦”受害人對日索賠訴訟,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年1月8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日本政府向每人賠償1億韓元。此事件引發日方抗議。日本政府認為,根據國際法國家主權豁免原則,不接受該判決,也不會上訴。

23日,韓法院判決生效。韓國輿論認為,即便判決生效,如果日方不執行判決,“慰安婦”受害人也很難獲得賠償。

韓日多年來圍繞歷史問題爭論不休,近年來雙邊關係惡化。1月22日,新任韓國駐日本大使姜昌一抵日。他稱,韓日關係陷入僵局,將為恢復兩國關係而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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