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某知名軟體公司為錯誤使用英烈照片向網友道歉,“希望類似事件下不為例”。聯絡“國慶期間網路大V羅某平,在新浪微博釋出侮辱抗美援朝志願軍英烈的違法言論,被刑事拘留”一事,忍不住問一句,英烈被辱事件為什麼會屢屢發生?可以肯定的是,英烈被辱事件不能僅限於某些人或公司的“失誤”、道歉了事,更應該運用法律手段、法治方式去懲處、糾正存在於漠視英烈行為表象背後扭曲的價值觀和對法律尊嚴的挑釁、對法治敬畏的輕蔑。
英雄烈士不容褻瀆。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國家已經在法律層面對英雄烈士的名譽權和榮譽權實施保護。英烈被辱,不論是現實社會還是網路空間,都是對個人和個別集體權利的侵犯,都是對國家法律和社會良序的觸犯和挑戰,必須得到嚴懲,即便如羅某平,曾經的“反腐衛士”也不能“豁免”。
英烈永垂不朽,即是對英烈們所承載國家和民族精神的懷念,也是對國家和民族沉痛歷史的反思。英烈被辱,不僅僅是某些人或公司“博眼球”“刷存在感”扭曲價值觀的體現,更是對英烈們所承載歷史記憶的忘卻和詆譭。對於此類偏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忘卻歷史的錯誤行徑,必須得到嚴懲。特別是背後的一些“推波助瀾者”更不能輕易放過,不能“板子高高、輕輕放下”。可以想到的是,“關鍵詞”稽核並不是什麼高難的科技,大資料面前只是一個“簡單動作”。
需要做到的,一是加強法律宣傳宣講,法治文化的深化、法治國家法治社會法治政府的一體化建設更要大力宣傳宣講法律法規,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根本在於形成滲透全社會各環節的法治敬畏。二是加快社會主義價值觀入法程序,發揮法治對社會主義價值觀形成的引導、推動、規範、保障作用,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環節,推動全社會各階層形成並遵循正確的價值觀。三是推廣大資料技術的深度應用,對一些“顯而易見”的違法違規行為應該加強網路技術的合規使用,除了“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以外,“只有想不到的應用,沒有做不到的技術”這句話也非常值得參考。
法治評論員 魯法平
找記者、求報道、求幫助,各大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尋微信小程式“壹點情報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體記者線上等你來報料!